“这也是为什么能源局或地方政府在项目审批时,持相对谨慎的态度。因为输电能力和就地消纳能力有限,中央、地方政府一方面相对抑制地面电站的发展速度,另一方面则加快东部分布式电站发展速度。”廉锐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能源局已经开始关注光伏电站大规模建设后可能产生的限电风险,并强调“对于甘肃、青海、新疆(含兵团)等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较大的省(区),如发生限电情况,将调减当年建设规模,并停止批复下年度新增备案规模。对于青海省海西地区、甘肃省武威、张掖和金昌等地区,青海省和甘肃省能源主管部门安排新建项目时应关注弃光限电风险。”
电站融资创新大势所趋
除了“弃光限电”的风险,融资能力也考验着光伏电站开发和运营者。
业内人士指出,光伏电站开发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融资能力是开发者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也是一个巨大的门槛。
据记者了解,光伏电站成本投入价为8~8.5元/瓦,一座100MW的电站投入约8亿元以上。瑞银证券指出,每100MW的光伏电站建设需要资金8亿~10亿元,未来随着进入光伏电站的开发商数量增多,是否拥有畅通的电站转让渠道并迅速回笼资金,提高利用效率,将成为企业投资决策的重要考量。
目前,银行仍是光伏电站的主要融资渠道。“在中国内地融资,要有抵押物,自有资本金达到20%~30%,银行才会放款。”廉锐告诉记者,这样资本金消耗非常快,加上融资成本比较高,对企业的回款能力要求更高。
“对于光伏电站,几乎只有国开行能够提供长期贷款。”姚遥指出,“但随着行业成熟,商业银行会逐渐介入。。”7月18日,顺风光电(01165,HK)旗下全资子公司江西顺风光电与招商银行签订授信协议。根据该协议,招行同意向江西顺风光电批出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循环综合授信额度。
“到后期,商业银行大规模介入应是趋势。”姚遥补充道。
不过,越来越多的人已意识到,仅仅依靠银行融资还远远不够,电站融资创新是大势所趋。
今年2月底,联合光伏与中兴租赁公司订立为期12年、总价约为1.5亿美元的融资租赁协议。在租期内,设备所有权归中兴租赁公司所有,租期届满后,联合光伏出资100美元即可从中兴租赁公司手中购买设备所有权。根据协议,联合光伏以旗下的若干太阳能电站和抵押发电站产生收入的权力作为抵押。
这类“光伏融资租赁”,被业内看做是前景较好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虽然利率较高,“但可提高电站项目的财务杠杆比例(二次加杠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盘活电站资产,对电站运营商突破融资瓶颈具有重要意义。”国金证券指出,这种方式“适合快速扩张、抢占资源的民营企业。”
“在产业链利润格局重构的背景下,电站是本轮光伏周期最受益的环节,兼具高增长和高盈利。未来光伏电站的金融属性会越来越强,依托较高的投资回报率 (无杠杆内部收益率10%左右、70%贷款下内部收益率15%~20%)和收益明确的特点,电站类似于高收益的固定收益产品,具备证券化的基础,未来会激发各种商业模式和融资模式的创新。包括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与信托/基金合作、境外低成本资金等,各种类型的公司都可以找到合适的融资渠道。”国泰君安在近期的一份研报中评价道。
“目前已有类资产证券化的探索,比如电站建好了,有了稳定现金流,开发商可以把它做成一个金融产品卖出去,获得现金后再继续滚动地开发。”廉锐解释。多位业内人士亦向指出,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需要更多政策环境来完善,比如说引入第三方保险,“如果做证券化销售,发电量、收益率、电站质量等,必须要有第三方做担保。”
显然,保险的介入将是改变银行对光伏电站态度的关键。健全的保险体制能降低运营商的风险,打消银行的部分顾虑,是光伏电站实现资产证券化的重要基础。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6月初,安邦财产保险向保监会提交了一份光伏行业新险种的备案文件,涉及光伏电站发电量的险种。英大泰和、怡和立信也在进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