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5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发电运行调节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年度发电计划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全额安排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
“这一规定是真正实施可再生能源优先调度的一个良好开端,但这一规定的落实需要进一步出台更加详细的实施细则。
未来随着局部地区光伏装机和发电量比例大幅提高,平衡光伏出力的波动性也将成为主要问题,届时需要通过加强光伏发电功率预测以及根据预测结果安排发电调度、改革辅助服务定价机制鼓励增加灵活的调峰机组以及深入挖掘火电机组的调峰潜力、扩大跨省跨区电力交易等多方面措施来加以解决。”芦红表示。
四项举措服务分布式光伏并网
与大型光伏电站相比,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面临的工作难度更大。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浙江、江苏和广东累计分布式并网容量最多,分别达到70万千瓦、53万千瓦和42万千瓦,其中,今年上半年江苏新增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最大,为27万千瓦。
据了解,自2012年10月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以来。各级供电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并网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但是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并网过程中还是会遇到很多问题,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对于省、市级供电企业而言缺少成熟的并网服务规范和模板;其次,分布式光伏在规模化发展之后,由于业务量的增大,并网服务下放到地方供电企业。地方供电企业对于分布式光伏的并网服务工作缺少经验,造成具体工作无法推动的尴尬局面。
“上级供电企业急需梳理一整套服务体 系来切实地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的服务水平,同时在供电企业内部要建立一个从上到下的系统培训,把分布式光伏并网的成功经验加以推广,常碰到的问题彼此之间加强交流,从内部提升服务。分布式光伏电网接入人员如果具备统一的服务标准和规范化的培训会极大的改善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的效率。目前要改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现状要切实做好四项举措,就是做好模板、做好培训、增加人手、增设服务窗口。”浙江省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秘书长赵永红博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另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电网接入时规定,400千瓦以上的项目要求高压接入电网。在并网实施过程中原则上要参照这一标准,但实际上项目开发商与业主都希望尽可能的通过低压并网。目前的操作人员把这一原则当作标准。事实上400千瓦从装机容量来看是很小的电站,如果一定要提升至高压并网,这使业主感到成本太高。现在很多地方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都卡在这一环节。电力部门考虑是否可以把高压接入门槛放低,或是采用其他方案来加快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的速度。”赵永红强调指出。
对于分布式光伏并网,芦红有着更加深入的理解。“从本质上看,必须提高电网企业对接入分布式发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需要改变电网公司的盈利模式以及国资委对电网公司业绩考核的评价指标体系,改变目前电网公司以追求资产和利润规模作为主要目标,明确将支持清洁能源发展作为考核电网公司的主要指标之一。”芦红对本报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