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如果按照平准化电价计算,即以光伏电站整个生命周期中的全投入除以全发电量的收益计算,2012年以后投资建设的光伏电站的度电成本理论上已经降到了0.6元以下,与当前的上网电价相比,盈利预期十分可观。
“疯狂”之下隐忧凸显
在对投资光伏电站的效益预期持有乐观态度的同时,业内人士对集中并网光伏发电产业也心存忧虑。主要表现在地方产业政策设计上仍存在缺陷,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且电网的消纳能力不足问题突出。
“尽管从目前来看,电网做得不错,只要是拿到项目且按期完工的电站都能并网,但由于没有制度约束,‘弃光’的现象仍有可能发生。”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光伏电站的并网和消纳不能得到有效制度保障,那么其盈利空间就不确定,投资者始终是被动的。
国家电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有关人员说:“青海境内新能源发电已经实现了全额收购,目前不存在‘弃光’、‘弃风’现象。但受电网结构和新能源发电布局的影响,偶尔也会出现因电网正常检修产生的短期影响。”
除了对因为电网消纳而导致的“弃光”可能有所担忧,业内人士亦对光伏电站投资中存在的“路条”发放公正透明问题、并网验收程序繁杂以及因标准不一而导致的电站质量心存顾虑。
一位在新疆、甘肃、江苏等地投资了10余万千瓦光伏电站的投资者表示,由于目前对于企业进入集中并网光伏发电领域缺乏必要的准入制度设计,所以在项目的申报、审批环节,谁能干、谁不能干,主动权完全在政府主管部门,这就导致“路条”的获取存在随意性。
据了解,对集中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审核,青海省确定的原则是,对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在青海省内有上游产业的企业和对产业带动能力强的企业优先发放“路条”。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如何确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如何界定对产业带动能力强,这都是模糊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