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相压价企业海外行为待规范
记者:在电力装备“走出去”的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姚金龙:我国相关企业还面临不少问题,许多行为也亟待规范。竞相压价可谓首当其冲。由于国内的电力项目减少,导致中国大量的 电力设备制造企业、电力设计院、电建公司和贸易公司在海外寻找项目时,竞争日益激烈,相互压价的情况经常发生。
目前很多国家的电力项目都需要融资,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公司无法利用带资的优势向业主争取更多的利益。这也需要政府出面对执行融资条件进行统筹规划。与此同时,尽管当前中国电力设备制造和电力工程建设的水平和能力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但设计、制造和土建施工标准却得不到认可。此外,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外交签证方面的问题,尤其是技术工人的签证办理还十分困难,而这往往在关键时期会影响工程的进度;在海外项目施工的工人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记者:对于以上问题,您有什么建议?
姚金龙:第一,增大中国援外优惠贷款和优惠出口买方信贷(“两优”贷款)的额度,简化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准入门槛。电力成套项目领域欧美发达国家跨国企业长期处于标准控制的垄断优势,要想突围实现中国先进电力标准的出口,必须依托中国资本的输出。为此建议扩大两优贷款额度。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建议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适度降低门槛,提前发放适应转型升级的一级、特级资质装备制造业企业,以便实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解决国内产能过剩,培育我国装备制造业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第二,加大对有核心技术装备的制造企业海外建厂的补贴力度,以缓解国内的产能过剩,提升中国制造的国际影响力。由于重大装备制造企业海外建厂的投资规模大,收益周期长,对当期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影响很大,建议国家出台重大装备制造业海外投资引导政策。比如可以参照目前国内重大项目技改贴息政策,对特变电工在印度建立的高端制造业基地,给予投资总额一定比例的国债贴息,同时要求所在省市也要再配以相同比例的贴息,以此来鼓励中国过剩产能向世界的转移。
第三,针对“走出去”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国家外汇局能在外汇政策上更加灵活和多元化。
第四,设立专门的电力装备产业“走出去”政策研究会。建议由工信部牵头,联合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策划走出去专项支持方案,设立专项扶持基金,针对涉及转型升级的重大项目给与支持。
第五,建立权威的部门组织国内企业去国外投标。由于世界经济复苏乏力,海外的工程数量也在减少,国内企业在海外投标时大打价格战,最终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建议确保让真正具备装备制造业能力的优秀企业来代表国家承担项目,充分保障项目质量,避免因恶性竞争带来的项目质量风险,树立好中国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