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十二五”期间,全部现役燃煤机组完成脱硫装置安装,则到2015 年末,需要加装脱硫装置的燃煤装机约为0.66 亿kW(不考虑“上大压小”和关停影响,下同);需要按新排放标准提效改造的机组估算为1.2 亿kW。另外,根据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规划煤电投产规模2.9 亿kW,年均新增燃煤机组容量约0.58 亿kW。新建和改造脱硫装置的工程造价分别按100 元/kWh 和50 元/kWh取值,测算2014-2015 年脱硫工程市场规模约241 亿元,若考虑“近零排放”需求,则将超过250 亿元。
“十三五”期间规划投运燃煤机组2.5 亿kW,测算期间脱硫工程市场规模约为250 亿元,若考虑“近零排放”需求,则将超过360 亿元。
脱硫设施运营市是未来市场重点,2014-2015 年潜在运营市场规模1,319 亿元。目前发改委公布的脱硫电价为0.015 元/kWh。截至2013 年底,已签订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合同的机组容量9,420.5 万kW,约占现役燃煤机组装机容量的12.0%,环境第三方治理模式的推广,可以预期脱硫设施运营将迎来更快发展。
按年新增煤电装机0.58 亿kW,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为5,000 h,脱硫运营电价0.015 元/kWh 测算,2014~2015 年运营市场潜在规模为1,319 亿元,若2014年和2015 年的特许运营比例分别为20%和30% ,则测算对应的运营需求分别为642 亿元和677 亿元。同样,按照相关规划,“十三五”期间规划投运燃烧机组2.5亿kW,测算“十三五”期间脱硫运营市场的潜在规模为3,954 亿元。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单机容量30 万kW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加装脱硝设施;同时现役火电机组于2014 年7 月1 日开始执行新排放标准。截至2013 年底,我国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约4.3 亿kW,约占全国现役火电机组容量的55%,这意味着还有近半数的现役火电机组需在2014~2015 年完成加装脱硝设备。政策强压之下,火电脱硝工程市场今明两年将集中爆发。而随着“十二五”现役机组脱硝改造实施完毕,未来工程市场将主要在于新增火电机组脱硝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