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3月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组件和晶片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初裁。根据初裁结果,分别对包括天合光能、晶科能源以及无锡尚德在内的多家光伏企业征收9%至286%不等的“双反”关税。
去年12月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宣布正式启动对来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薄膜太阳能产品进行反补贴、反倾销调查。今年2月3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光伏行业专赵玉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称,“从初裁结果来看,惩罚措施较大,虽然这些企业对加拿大的出口量并不大,但是加拿大的‘双反’还是会对入列榜单的光伏企业产生不小的影响。”
多家光伏企业“上榜”
3月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组件和晶片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初裁。根据加拿大方面提供的数据,分别对常州阿特斯、天合光能、无锡尚德等10多家企业进行征收“双反”关税。
其中,对阿特斯征收临时临时惩罚性关税174.2%、对天合光能征收126.5%的“双反”关税、对合肥晶澳太阳能征收50.6%的“双反”关税、对晶科能源征收111.8%“双反”关税以及对无锡尚德征收202.5%的“双反”关税等。
去年10月1日,加拿大国内一些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代表加拿大光伏组件和薄片生产商,向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提出申请,要求对来自中国的加拿大光伏组件或薄片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其中,被调查的产品包括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由晶体硅光伏电池组成的光伏组件和薄片,包括与光伏组件的其他部分共同运输或包装的薄片,以及由非晶硅、碲化镉或铜铟镓硒制造的薄膜晶体硅产品。
同时,申请人申请的被调查补贴项目的内容包括:特殊经济区优惠性补贴项目、贷款类项目、拨款类项目、所得税项目、原材料和机器设备的关税增值税减免项目、政府低于公平市场价格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包括多晶硅、铝型材、电、太阳能玻璃等)、土地使用费减免以及高于公平市场价格向国有企业销售货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