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的效果已经在短时间内显现。一月份,在有煤炭进出口的全国28个海关中,七成以上煤炭进口量出现下降,且部分地区进口量出现大幅下滑。其中,哈尔滨海关和满洲里海关当月煤炭进口量同比跌幅超过90%。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显示,1月份,我国煤炭进口量为1677.6万吨,环比下降38.4%,同比大幅下降53.3%。除炼焦煤之外,动力煤、无烟煤和褐煤的同比降幅均超过50%。降幅如此之大,为近年来罕见。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我国恢复征收进口税以及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因素是导致进口煤数量下降的主要原因。
新规定抑制劣质煤进口
自2009年我国由煤炭净出口国变为净进口国后,我国煤炭进口量一路攀升,2013年更是刷新进口量的新高。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煤炭进口3.
27亿吨,出口751万吨,净进口量达3.2亿吨,比2012年增加4000万吨。2013年我国煤炭进口依存度达8.13%,较2012年7.11%的进口依存度上升明显。
2014年,由于国内煤炭市场价格低迷,且自当年10月15日我国调整了煤炭进口关税,并对煤炭消费总量进行了限制,当年我国煤炭进口量为2.91亿吨,同比减少3580万吨,降幅达10.9%。
而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第一次对煤炭质量提出强制性要求,对我国境内商品煤的灰分、硫分及其他有毒有害指标作出了详细规定。而其新增加的检测不合格直接退回和微量元素检测对进口煤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已公布的数据显示,除了哈尔滨海关和满洲里海关,南宁海关、南京海关、青岛海关、宁波海关等多个海关1月份煤炭进口量同比均出现大幅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