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提出在电网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的基础上,鼓励发电企业通过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并网规模。
2021年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2021年3月5日,在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舆论认为,《通知》与近期出台的新型储能、分时电价等相关政策一脉相承,核心在于夯实可再生能源消纳基础,有序推进双碳目标的实现。
《通知》明确,电网企业要切实承担电网建设发展和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的主体责任,统筹调峰能力建设和资源利用,每年新增的并网消纳规模中,电网企业应承担主要责任,电源企业适当承担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责任。鼓励发电企业自建储能或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鼓励在自愿的前提下自建储能或调峰资源增加并网规模;鼓励多渠道增加调峰资源,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对应的调峰资源,包括抽水蓄能电站、化学储能等新型储能、气电、光热电站、灵活性制造改造的煤电。
专家指出,一方面,为了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工业、交通、供热等各领域的电气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的测算,为实现减排目标,2050年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占比需从目前的不到20%提升至接近50%。另一方面,在电力装机结构中,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将逐渐取代传统的火电装机。2019年,可再生能源在全球发电量中的占比约为26%,未来这一比例需提升至70%乃至更高。
“这将推动发电企业从‘可再生能源发电+调峰装置’的系统总体角度统筹安排项目开工,促使新能源由电量主体向电量、电力主体转变。发电企业储能建设主体地位被进一步明确。”专家强调,这将加快推进构建与新能源主体地位相适应的电力市场,推进多元化储能技术创新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