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公告,本次组件集采总规模280MW,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疆立新能源吉木萨尔三期1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
包括但不限于容量为109.52136MWp的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包括两部分:P型组件,单片峰值功率为650Wp,容量105.794MWp;P型组件,单片峰值功率为560Wp,容量3.727364MWp)及其附属设备(含接线盒组件连接线、MC4插接头、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供货、相关技术服务、设备质保期10年服务和峰值功率30年保证等内容。
第二标段:新疆立新能源第九师166团7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及新疆区域储备100兆瓦(暂定容量,实际容量根据最终项目核准备案情况确定)光伏组件
(1)新疆立新能源第九师166团7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容量为70MWp的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P型组件,单片峰值功率≥540Wp,容量70MWp)及其附属设备(含接线盒组件连接线、MC4插接头、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供货、相关技术服务、设备质保期10年服务和峰值功率30年保证等内容。
(2)新疆区域储备100兆瓦(暂定容量,实际容量根据最终项目核准备案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容量为100MWp的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P型组件,单片峰值功率≥540Wp,容量100MWp)及其附属设备(含接线盒组件连接线、MC4插接头、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供货、相关技术服务、设备质保期10年服务和峰值功率30年保证等内容。
第一标段第一批次光伏组件(30MW)及其附属设备于2022年4月15日前全部运抵项目现场;第二批次光伏组件(30MW)及其附属设备于2022年4月30日前全部运抵项目现场;第三批次光伏组件(剩余全部)及其附属设备于2022年5月20日前全部运抵项目现场(具体交付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标段:(1)新疆立新能源第九师166团7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次光伏组件(30MW)及其附属设备于2022年6月10日前全部运抵项目现场;第二批次光伏组件(剩余全部)及其附属设备于2022年6月30日前全部运抵项目现场(具体交付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新疆储备100兆瓦(暂定容量,实际容量根据最终项目核准备案情况确定):第一批次光伏组件(暂定50MW)及其附属设备于2022年8月10日前全部运抵项目现场;第二批次光伏组件(剩余全部)及其附属设备于2022年9月10日前全部运抵项目现场(具体交付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