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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支持推广光伏等清洁能源 降低碳排放强度 探索碳中和实现机制

2022-05-10 海南省人民政府 7 0
核心提示:5月9日,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支持推广光伏等清洁能源,降低碳排
5月9日,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支持推广光伏等清洁能源,降低碳排放强度,探索碳中和实现机制。优化生态环境空间布局,构筑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生态安全、新型城镇化和产业发展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管控要求,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
详情如下:
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琼发〔2022〕9号
推进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是省委、省政府着眼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全局、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近年来,儋州、洋浦发展均取得积极进展,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在海南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与此同时,儋州、洋浦发展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儋州产业结构不合理,缺乏项目、 人才支撑,科技创新能力偏弱,生态保护、民生保障存在短板;洋浦发展空间受限、城市功能不全、社会包袱沉重,市场主体发展不充分,自由贸易港政策压力测试效果不明显。为进一步优化全省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提升儋州和洋浦协同发展水平,打造海南高质量发展第三极,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空间调整、产业统筹、体制改革”为路径,以构建深度融合的共同体为目标,推动儋州洋浦高质量发展,打造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面向东南亚高水平开放和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的桥头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稳、进、谋、新、变”。做到稳思想、稳经济、稳社会、稳政策、稳预期,凝聚改革共识,提振各方信心。坚持稳中有进、以进固稳,当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先行者”和“排头兵”。高水平谋划未来五年发展蓝图,稳妥有序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新领导班子集体力量,抓紧推进思想融合、机构融合、工作融合,展现新面貌,构建新体制,做出新成效。坚持实事求是,推动制度集成创新,在体制机制、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实现“1+1>2”的聚合效应。
坚持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区域规划、建设、治理,推动要素自由流动,深化城乡融合发展,实现资源统一高效配置,打造高水平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坚持港产城相融合。将洋浦的政策、区位、产业优势,与儋州城市功能和腹地优势相结合,不断提高环新英湾地区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港产城融合发展先行区、示范区。
(三)发展定位
——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压力测试区。积极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把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DEPA的一些关键要素,与“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制度、“中国洋浦港”船籍港政策、“零关税”、所得税优惠、金融、人才、数据流动等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压力测试和示范效应,率先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为2025年前适时启动全岛封关运作探索积累经验。
——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加快建设“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和多功能国际海事服务基地,提升航运物流水平与航运服务能级,加快完善集疏运体系,整合港口、航运、产业、物流、金融等供应链全要素资源,增强洋浦港中转集拼业务功能,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门户港、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成具有高水平资源配置能力的区域国际航运中心和港航物流供应链服务中心,带动临港相关产业发展。
——临港经济引领区。围绕四大主导产业,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打造海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充分运用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零关税”、保税维修再制造等政策,大力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石化新材料、新能源、海洋装备、健康食品及旅游消费品等制造业项目,加快建设文化旅游产业新高地,支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打造形成石化新材料、港航物流、商贸服务三个千亿级业态,健康食品加工、高端旅游消费品制造等超百亿产业集群。
——海南自由贸易港区域中心城市。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等“硬”功能;加快国内外人才、资本等要素集聚,提质升级教育、医疗、文体、旅游、消费等服务能力,强化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城市软实力,发挥区域中心城市带动作用,促进产业、人口及各类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
(四)发展目标
到2022年,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的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实行高位推动、管理下沉、机构融合,完成各级机构人员整合、空间规划一体化,实现儋州洋浦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到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500亿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高质量发展体系不断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航运枢纽基本建成,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基本实现,港产城融合发展格局基本确立,基本公共服务得到大幅提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生态宜居水平大幅提高,自由贸易港“样板间”的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初步形成现代化滨海产业新城框架,打造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西部地区现代化产业中心。
到2035年,参与国际分工、集聚全球资源的整体竞争力大幅增强,在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中发挥更大引领作用,基本建成国际化滨海产业新城,生态环境、营商环境达到国际一流。
二、支持措施
(五)优化空间规划布局。以功能区战略定位为引领,加快构建形成儋州洋浦“一湾、三带、多组团”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一湾”即将儋州所辖的木棠镇、峨蔓镇、王五镇、中和镇、新州镇、白马井镇、排浦镇等区域与洋浦经济开发区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开发,对标港产城深度融合,打造一座现代化国际滨海产业新城,构建西部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区和主引擎。“三带”即以现有石化产业为基础,推动产业链条向下游、高端、低环境负荷延伸,打造全链条石化新材料产业带;以港航服务业、大宗商品集散、保税维修业务和绿色再制造为重点,打造生产性服务业产业带;以雅星镇、大成镇、兰洋镇、南丰镇、峨蔓镇、海头镇等为依托,协调发展特色种养、天然橡胶、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深海养殖,打造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带。“多组团”即根据区位、交通、产业、资源条件,打造先进制造组团、国际创新 企业集聚生活组团、商贸文旅休闲组团、现代农业示范组团等若干重要功能组团。依法将省政府赋予洋浦的省级管理权限拓展到儋州全域。保留洋浦在规划调整、用地用海用林审批、土地出让、环境评价、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高效行政管理体制机制。
(六)支持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样板间”。支持儋州洋浦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先行区、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第三极,做大经济流量、做强实体经济。推动在儋州洋浦全域先行先试“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等一系列海南自由贸易港早期安排政策,在更大范围为全岛封关运作做好压力测试和积累经验。支持进一步优化“中国洋浦港”船籍港、船舶出口退税、保税油加注等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政策,增加内外贸航线,促进船舶以及航运相关服务业等要素集聚。支持进一步深化洋浦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改革,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先行区。支持利用自由贸易港有关投资、跨境资金流动和税收等政策,搭建对外投资的便利化平台,打造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桥头堡”。
(七)支持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鼓励国内外投资者积极利用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等政策,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坚持产业链创新链并重,集约发展高附加值、低环境负荷的石化新材料、清洁能源、高端健康食品及旅游消费品、智能装备制造、海工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支持洋浦加快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国际健康食品港、智能制造产业园等重大产业平台建设,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将洋浦建设成国内一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国际领先的石化新材料基地。到2025年,石化新材料产业产值突破1400亿元,高端健康食品加工、高端旅游消费品制造及智能装备制造产值均超百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1.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超过85%。
(八)支持打造生产性服务业高地。支持洋浦建设面向东南亚的保税油加注中心和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做强集装箱物流、大宗商品物流、冷链物流、石化物流四大专业物流,打造国际航运中心和供应链服务中心,到2025年,集装箱吞吐量达到500万标箱,港航物流产业营收规模突破千亿元。支持洋浦实施全球贸易商计划,将洋浦建成我国重要的大宗商品集散交易基地、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口贸易基地,到2025年,贸易规模突破6000亿元。支持开展保税维修业务和绿色再制造,打造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加快引进法律服务、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融资担保、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服务,把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
(九)加快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鼓励银行、证券、期货、信托、保险、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在洋浦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法人机构,支持扩展飞机、船舶等融资租赁业务,推进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实行有利于促进跨境贸易投资的外汇管理政策,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用好用足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结合产业发展需要推动金融创新政策落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海南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立足海南,建设成为集石油储备、交易结算、能源交易为一体的国际化大型综合性交易平台。鼓励引进各类股权投资企业及创业投资企业。支持发展普惠金融。支持在洋浦建立统一高效的金融监管机构,对接国际监管规则,按照市场化、国际化的方式引进金融监管人才和金融干部,择优选派省直金融监管部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琼机构、金融机构等单位的优秀干部人才前往洋浦双向交流、挂职任职、短期协作等。
(十)加快建设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鼓励研究和弘扬东坡文化,加强对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支持办好“三节两赛”(儋州调声文化节、东坡文化节、海南雪茄文化旅游节,国际马拉松赛、国际象棋特级大师超霸战赛),把儋州国际马拉松赛打造为国际品牌赛事。培育发展电影电视产业链,发展影视作品的版权交易、进口电影等业务,推进国际知识产权(版权)交易,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先行区。积极推动设立免税商店,完善邮轮游艇设施。以环岛旅游公路为连接线,高标准建设一批旅游驿站、度假区、A级景区、主题公园和椰级乡村旅游点,打造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和线路,构建海花岛、东坡书院、莲花山风景区、千年古盐田、峨蔓火山海岸等旅游消费产品体系,打造精品化、国际化、多层次的“西部旅游黄金圈”。
(十一)建设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高地。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适当向儋州倾斜。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建设,争取国家对橡胶保护区政策和资金投入。支持以雅星生态养殖区为龙头的特色养殖业。推动天然橡胶、生猪等农产品“保险+期货”项目在儋州落地。打造峨蔓—海头现代渔港经济区,支持渔港、渔船基地升级改造和建设,实施渔船更新改造计划,鼓励生态养殖、智能化深远海养殖、海水鱼标准化养殖。完善热带农产品加工、储藏、冷链、物流和交易中心等全产业链条。支持开展“三品一标”提升工程。
(十二)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支持洋浦对接国内国际航线和港口集疏运网络,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支持洋浦国际集装箱枢纽扩建工程、小铲滩北港池、滚装码头、公共危险品码头及配套航道、锚地加快建设,进一步提升洋浦港口的货物吞吐能力。加快推进儋州机场建设前期工作,支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支持洋浦铁路支线、洋浦港疏港高速(连接洋浦小铲滩—西线高速—中线高速/机场)等集疏运体系加快建设,加快形成“空、海、铁、公”协同的互联互通立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实现海陆联运、海空联运、水水中转的有机衔接。
(十三)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洋浦与那大城区的快速互联互通,提升环新英湾地区基础设施水平。支持建设环湾公路、环湾轻轨、滨海新区、中心渔港、滨海休闲观光大道、新英湾海底隧道、洋浦至那大快速路,加快构建环湾快捷交通一张网。加快琼西北供水工程、北门江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等项目建设,协同推进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资源保障。推进2×460MW热电联产项目、洋浦电厂改扩建项目,加快建设智能电网,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加快推进天燃气骨干网建设,补齐城镇天燃气管网短板。推进智慧城市、智慧园区建设,加快5G、IPv6、综合能源补给站、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的推广应用,提升城市和园区管理水平。
(十四)进一步提升口岸服务能力。推进洋浦智慧口岸、EDI(电子数据交换)的信息化建设,推动港口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提货单等口岸物流单证无纸化,推动船公司统一海运电子提单标准。加强洋浦自动化码头建设,推广智能卡口、无人集卡等新技术,提升口岸基础设施和监管智能化水平。加快多式联运发展,支持建设多式联运公共信息系统。支持适时申请增设儋州机场口岸。支持洋浦完善对外开放口岸和二线口岸查验设施及综合指定监管场地建设,稳步提升洋浦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反走私能力。
(十五)构建适应自由贸易港发展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支持儋州洋浦根据授权自行编制、颁布实施基准地价及标定地价。支持儋州洋浦在自身财力范围内根据需要依法依规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设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对符合产业规划和环保标准的产业及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等项目给予扶持。根据企业和产业项目情况给予资金扶持,用于企业基本建设、科研创新、人力资源开发、市场拓展等综合补助。
(十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适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合理划分省与市事权和支付责任,合理安排转移支付,在保持对儋州转移支付力度不减的基础上,原给予洋浦的重点园区优惠政策予以保留,并在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和地债资金时予以重点支持。洋浦财税分成体制继续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省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包括专项债),全力服务保障环新英湾地区规划落地等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
(十七)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设立儋州洋浦发展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儋州洋浦开发建设。支持儋州洋浦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交通、环保、养老等领域采取单个项目、组合项目等形式,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国际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等国际金融组织对儋州洋浦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产业发展项目给予信贷支持。支持儋州洋浦联合引入国际财团或知名城市运营商开展合作,采用市场化融资,依法依规实施土地开发。加快洋浦控股市场化改革,实现由公益类国企向商业类国企转变,洋浦控股由洋浦管委会全权管理,人事、财务等重大问题由管委会自主决策。支持儋州洋浦市属国企提升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能力。
(十八)强化各类要素保障力度。在排放、能耗等指标安排方面向儋州洋浦倾斜。加大用地用林用海要素保障,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求,由省统筹安排,支持儋州通过处置存量建设用地产生计划指标予以保障;对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指标不足的,由省根据全省指标情况调剂安排。深化农村“三块地”改革,允许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产业项目建设。支持儋州洋浦统筹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优先用于环新英湾滨海产业新城建设。开展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推进实施标准地制度。根据产业项目特点,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作价入股等灵活方式供应土地。支持农垦集团在儋州的改革创新试点和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垦地融合发展。支持创新存量建设用地处置方式,支持儋州洋浦对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按照一事一议、集体决策的方式作出处置决定。
(十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统一的市场规则、互联互通的市场基础设施,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实施和深化极简审批改革,推动在具有强制性标准领域建立“标准制+承诺制”的投资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监管和信用监管,全面推行跨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建立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运行机制,探索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拓宽政企沟通渠道,建立营商环境等投诉维权机制。探索“简易破产”改革,实现简易破产制度创新。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改革。支持引进国际知名的商事仲裁机构,完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大力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研究实施降成本优环境行动方案,切实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
(二十)进一步提升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强与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参与和主导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支持采取“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方式,建设功能多样、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独立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围绕石化新材料、健康食品、航运物流、海工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设立创新创业平台,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水平。支持海南大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发挥农业科技优势,打造国际一流的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探索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完善职务发明、科技成果转化制度,试点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支持儋州与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立合作机制,开展科研育种育苗。加快建设德国比勒菲尔德应用科技大学和中德产业园,吸引优质企业资源和科教资源落户。
(二十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儋州洋浦争取城市现代化试点,建设宜居宜业城市。支持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实现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深化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支持推进那大城区城市更新。支持儋州洋浦建设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允许以灵活的体制机制引进岛外优质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支持在儋州洋浦建设一批优质院校、医院、文体场馆设施,加大对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儋州市人民医院和滨海新区医院、海南大学儋州校区、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含幼儿园)、洋浦产城融合安居工程等项目建设支持力度。推进儋州洋浦城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二十二)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儋州洋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自主出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以市场化薪酬吸引高端人才,自主认定人才的标准和政策在儋州洋浦区域内执行。支持简化海外人才工作办理手续,积极推动将外国人工作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儋州洋浦,支持离岸创新人才引进及使用,鼓励儋州洋浦各类单位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建立前端孵化基地、离岸研发中心并聘请使用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按照控制总量、急需紧缺原则,在专业性较强的政府机构设置高端特聘职位,实行灵活人事管理制度,吸引国内外一流专业人才。支持儋州洋浦施行以经常居住地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取消引进人才落户限制,灵活运用落户、购房等措施,吸引海内外人才集聚,为产业发展服务,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在儋州洋浦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受理点,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加便利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十三)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支持儋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支持环新英湾地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推进大气、水、土壤等协同防治和综合整治,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支持推广光伏等清洁能源,降低碳排放强度,探索碳中和实现机制。优化生态环境空间布局,构筑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生态安全、新型城镇化和产业发展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管控要求,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
(二十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支持加快推进儋州洋浦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建标准化“智慧平安社区”。按照宜放则放的原则,将贴近基层和群众的管理服务事项交由乡镇街道承担,构建社会治理、信息综合、指挥调度、联动处置体系,实现镇街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强化机构编制和经费资源向一线倾斜,提高基层管理服务能力。
三、保障措施
(二十五)加强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党建引领,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优化党的组织机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党建,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成立推进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地方主体责任,推动建立更加高效的一体化发展新机制,为实施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省直有关部门要真放权、真支持,切实贯彻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
(二十六)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省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围绕管理体制、开发建设、产业促进、监管服务等方面开展立法。省级下放洋浦的管理权限适用于儋州相关机构,给予充分的改革发展自主权。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支持儋州洋浦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构整合。
(二十七)完善激励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按照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实行体现工作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薪酬制度。妥善安置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全省统筹调配一批工作岗位进行合理安排,鼓励洋浦进行法定机构改革和政府雇员制度改革,对非体制内人员实施市场化激励机制,引导优秀人才到改革发展一线建功立业。
(二十八)加强风险防控。坚持底线思维,深入分析、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改革发展风险,重点防范意识形态、贸易投资、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制定防范预案,严格落实责任,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此件公开发布)
标签: 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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