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针对近年出现的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光伏项目新情况,水利部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光伏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目前国内尚未出台涉水光伏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指南,为加强珠江流域涉水光伏项目建设管理,珠江水利委员会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完成了《指南》。
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指南》主要内容的汇报,特邀专家和代表进行详细讨论,一致认为《指南》编制非常必要、及时,总体框架合理、内容全面,提出的技术及管理要求基本合适,作为国内首个涉水光伏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指南,对规范珠江流域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亦可为其他地区提供有益借鉴。同时,特邀专家和代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会议要求,编制单位要按照特邀专家和代表意见抓紧修改完善,以便为珠江流域涉水光伏发电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审查提供指导依据。
珠江水利委员会副总工,河湖处、规计处、防御处以及水文局、技术中心、珠江设计公司等相关人员、技术人员和特邀专家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