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风范股份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苏州晶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樱光电”)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风范股份拟向金世纪凤祥、众启飞投资、宫本贸易、信德鑫投资、圆飞达投资、晶源新能源、韩莉莉、马燕婷共8名标的公司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晶樱光电98%股权;风范绿建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黄金强持有的晶樱光电2%股权。
截至预案签署日,因标的资产相关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拟定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晶樱光电98%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风范绿建间接持有晶樱光电2%股权。
在募集配套资金方面,上市公司拟以询价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配套融资发行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风范股份配套募集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对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风范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2022年7月26日,经充分考虑上市公司的历史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认,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选择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格的90%,最终确定为4.46元/股。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配套融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配套融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风范股份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范建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预计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晶樱光电成立于2009年9月,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单晶硅片及多晶硅片,并通过外协生产方式向客户提供少量电池片和光伏组件。此外,晶樱光电还从事少量光伏电站运营业务。
风范股份称,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实现新能源光伏产业的布局,丰富上市公司业务结构,对主业进行拓展与延伸,提升主营业务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