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表示,本次公司与陕西东方组成联合体中标“望谟县乐元管州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EPC招标”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造价、总承包管理等工作,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70%;陕西东方作为联合体成员负责项目的施工、调试、试运行移交以及生产、运行、员工操作培训及日常运维检修培训等工作。若公司能够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并顺利实施该项目,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12月18日晚间,恒华科技公告,公司12月16日收到招标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发来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与陕西东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望谟县乐元管州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EPC招标”项目的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