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指导意见共分五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加强项目资产管理科学确权、健全监管体系确保稳定运行、规范收益使用管理促进增收、强化组织保障建立长效机制。此次出台的意见主要亮点有,坚持帮扶属性,持续助力增收;强化资产管理,保障高效运行;到村光伏收益,集体研究使用。
省乡村振兴局产业站站长张临阳说,各地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属地牵头监管责任,尽可能保障帮扶对象收益最大化,确保光伏产业帮扶项目持续稳定运行,不断拓展延伸光伏产业帮扶项目利益链、增收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