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本次EPC总承包合同涵盖广西桂林市平乐县辖管公共资源屋顶,预计工期为305天,合同总金额为1.05亿元。永清环保表示,该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推动光伏业务的拓展,同时为公司提供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
永清环保同时表示,上述项目基于“整县光伏”助力乡村低碳振兴之路背景下开发建设,将于本月开工。项目的实施对于延伸该县新能源产业链,完善园区功能,提升工业发展水平,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合同的签订,也标志着公司在户用光伏应用这一新能源市场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
据介绍,在新能源领域,永清环保面向全国积极拓展业务,已经从传统环保业务逐步向新能源建设运营和双碳综合服务等环保能源全产业链领域延伸。
今年以来,永清环保签订了广东梅州光伏项目施工合同、尔康制药光储一体化项目合同,开拓了“光伏+垃圾填埋场”场景,新增了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等项目。同时,永清环保旗下深圳永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重庆市铜梁区签订了重庆精鸿益、重庆成田、重庆嘉峰电子、重庆雷钜用户侧储能项目;在重庆、河北、湖南、广东、广西等地签订并建设实施了一系列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广东、广西、江西、辽宁、云南等地有多个光伏项目正在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