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依托风、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加快推进剑阁县33万千瓦、昭化区30万千瓦风电场等项目,储备后续风电资源,加快苍溪县、旺苍县等地风能资源开发。积极探索推广风电与其它分布式能源相结合的互补开发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分散式风电。推进宝珠寺、亭子口水风光互补开发,实施再造“亭子口-宝珠寺”工程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加快推进旺苍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200万千瓦。到2030年,全市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00万千瓦左右。
深入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逐步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因地制宜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积极推动旺苍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带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动建设与城市建筑一体化的光伏发电和景观照明示范工程,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及公用设施等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大幅提高建筑采暖、采光、炊事、生活热水等电气化普及率,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利用分布式天然气、分布式新能源等,促进冷热电能源就地高效利用。到2025年,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且具备条件的县(区)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争取达到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