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包项目永德县新能源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大理州、临沧市和西双版纳州2023年第二批光伏项目开发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4〕67号批准,发包人为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永德县新能源项目
2.项目需求:对勐板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乌木龙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木瓜河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崇岗乡药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投资开发。
3.履约时间:投资主体签约后,需在1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4.履约地点:永德县小勐统镇、勐板乡、乌木龙乡、崇岗乡。
5.开发年限:25年。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4标段。其中:1标段:勐板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5.5万千瓦;2标段:乌木龙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7万千瓦;3标段:木瓜河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6.2万千瓦;4标段:崇岗乡药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7万千瓦。
7.同一投资主体最多可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遴选。
三、投资主体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信用要求:未被项目所在地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四、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4年2月23日12:00时前。
2.方式:上传至492959402@qq.com邮箱。
3.截止时间未被成功传送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
五、遴选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2月28日下午14:30时。
2.地点:永德县行政办公中心6012会议室。
3.方式:现场汇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永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汇报顺序:抽签确定汇报顺序。
2.请投资主体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相关详细资料,并做好汇报材料。
3.本次服务费为每标段¥15000.00元,由中选人支付。
九、联系方式
发包人名称: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永德县行政办公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15126509390(因工作需要手机号公开)
代理机构名称:临沧匠心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3F
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
联系方式:18895835262(因工作需要手机号公开)、0883-2610666。
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