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全区发电量171.39亿千瓦时,其中,水电30.61亿千瓦时,火电88.14亿千瓦时,核电13.06亿千瓦时,风电32.71亿千瓦时,光伏发电6.66亿千瓦时。
2024年2月,全社会用电量181.88亿千瓦时,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3.66亿千瓦时,第二产业用电量107.61亿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106.43亿千瓦时),第三产业用电量25.87亿千瓦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44.73亿千瓦时。
2024年1—2月,全区年累计发电量376.7亿千瓦时,其中,水电62.29亿千瓦时,火电206.89亿千瓦时,核电38.22亿千瓦时,风电56.37亿千瓦时,光伏发电12.56亿千瓦时。
2024年1—2月,全区全社会年累计用电量394亿千瓦时,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7.59亿千瓦时,第二产业用电量242.46亿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239.26亿千瓦时),第三产业用电量55.53亿千瓦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88.42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