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全面总结四川省防沙治沙工作成效,深入分析沙化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对照国土空间规划、“双重”规划和《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以筑牢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重点,以保护生态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争取各方面资金,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分类施策,努力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四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规划》提出到2025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35.00万公顷;到2030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含成效提升)任务56.95万公顷。
《规划》按照保护优先、重点修复、适度利用的总体思路,将四川省沙化土地划分为青藏高原高寒、沿海沿江湿润2大沙化土地类型区,江河源、西南高山峡谷2大类型亚区,黄河源、高寒、干热干旱河谷、河滩湿润4个防治区。按照“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治理思路,确定川西北地区22个沙化重点县为重点治理区域。主要任务是:一是分类防治沙化土地。阿坝州若尔盖县、甘孜州石渠县等11个市(州)49个县(市、区)沙化土地以综合治理为主,从中度以上沙化土地治理、沙化草原治理、沙化草原自然修复、沙化耕地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做好防沙治沙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治沙任务。泸州市纳溪区、德阳市罗江区等13个市(州)26个县(市、区)沙化土地以预防保护为主,依法依规对现有林草植被进行管护,充分发挥自然恢复作用,减轻沙化趋势,加快林草植被恢复。二是适度发展沙产业。合理适度利用独特自然景观和丰富的光热等资源,发展旅游观光、休闲康养、自然教育、生态体验、光伏发电等生态绿色产业,促进农牧民增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三是积极推进调查监测评估系统建设。应用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成果,不断完善以宏观调查监测为主体、年度趋势监测为辅、专题监测和定位监测为补充,天空地一体化的荒漠化和沙化综合监测评价体系。
《规划》提出,从组织保障、资金政策、科技支撑、宣传引导4个方面保障如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依据《规划》确定的各市(州)防沙治沙任务,开展市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和林长制督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