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共有169个共享储能项目通过备案或公示,主要分布在山东、内蒙古、山西、宁夏、甘肃等地,项目总装机量超27吉瓦时。”近日,一位储能企业人士向记者表示,共享储能的 “虚热”苗头让人担忧。
对比2021年电化学储能新增装机2.4吉瓦,累计装机5.7吉瓦的规模,上述备案项目数量颇为夸张。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并网量增加,基于庞大的市场潜力和盈利问题,“一站多用”的共享储能迅速脱颖而出,企业纷纷布局的同时也引发业内思考:如此大规模备案的项目是否都能如约落地?其核心驱动因素是什么?过快发展过程中又存在哪些隐患?
政策鼓励 企业争先恐后布局
所谓共享储能,与共享单车的概念类似,即单一实体储能电站可以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发电、电网企业等需求方提供储能服务。2019年4月,青海电力投建的鲁能海西州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进行了共享储能交易试运营。由此,拉开了我国共享储能应用的序幕。
此后,共享储能在全国和地方政策文件中都被给予明确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去年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均明确鼓励探索推广共享储能模式,鼓励新能源电站以自建、租用或购买等形式配置储能,发挥储能“一站多用”的共享作用。在顶层设计下,青海、宁夏、湖南、山东等地随即出台配套政策,把共享储能作为开发建设储能电站的重要方向。
当前,企业正争先恐后备案共享储能项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储能应用分会秘书长刘勇认为,共享储能的兴起,是基于国家政策明确了储能的独立主体地位,并赋予其可以实现“容量租赁+调峰补偿”的商业模式。通过共享互联和统一调度,可实现更大的新能源出力效率和投资效益。
共享储能为储能行业成本困局带来了新思路。“企业若改用租赁的方式,可以降低储能电站单位投资成本。且这部分支出不计算在投资成本内,而是纳入运维成本,从财务角度,不影响企业内部收益率。”上述企业人士进一步表示,“白天有光,晚上风大,资源本身就具有互补性,共享模式可切实提高储能资产利用率。”
另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对新能源企业而言,政策鼓励或强配储能带来的价值有限,开发商更倾向于联合起来建设大型共享储能电站,这样更利于集中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进而套利。在该人士看来,共享储能电站被市场认为是除风电、光伏之外的第三种新能源资产,可以在未来新能源与传统火电竞配中起到加分作用。
模式创新 仍未解决盈利核心问题
“资源具有垄断属性,企业大量备案或是对风光资源富集区未来新能源消纳问题进行预判,或是对输电断面受限情况突出地区调峰需求提前锁定。但最终备案项目能否如期、如约投建投运还要打一个问号。”在企业人士看来,问题的关键在于,部分地方出台了共享储能方向性、指引性的政策文件,但并不足以支撑具体项目的落地。从企业角度看,其投资回报仍不明确,在推进过程中会相当慎重。
据了解,当前我国储能项目大多未形成稳定合理的收益模式,储能市场主要由发电侧配储政策所驱动。彭博新能源财经储能和电池行业高级分析师李岱昕坦言,共享储能发展起来的核心逻辑,同样是基于各地对“新能源+储能”的政策要求,“建到自己场站,或者和大家一起在集中区域建设,驱动力是一样的,不同之处是储能配建在什么位置、以什么方式建而已。”
“如果没有可持续的盈利模式,会挫伤投资的积极性。”刘勇进一步指出,当前地方支持政策与项目的商业模式并不匹配,导致出现项目建设多,实际投运少、盈利也少的局面,不少项目因为安全或调用时间不足而达不到预期投资效益。从长远来看,共享储能要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方可保障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共享储能是商业模式的创新,其定价与结算机制、参与主体等问题还在探索过程中,尚未形成可通用的成熟方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王曦强调,共享储能并不能解决储能盈利这一根本问题,储能要实现盈利,最终还是得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
完善标准 从电力需求角度统筹规划
基于产业发展现状,企业应如何握建设节奏和保障建设有效性?
刘勇坦言,业界对共享储能期望很高。当前企业“一哄而上”备案项目有优先布局考虑,但有些隐忧值得关注,共享储能过热发展容易导致市场恶性竞争,导致储能电站建设良莠不齐,给项目监管带来难度。电站调度标准和评估体系的制定也是一个棘手问题。如何对不同时期的储能电站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还需要进一步从政策、技术和标准上加强并落实到位。
“要让共享储能回归商品属性。”王曦表示,每个地区特征不一,西北地区风光资源丰富,共享储能能有效缓解“弃风弃光”问题,但中东部等负荷集中地区配备大规模共享储能并不一定符合实际需求。共享储能电站建设方向,要结合项目所处地区的资源禀赋、业主方需求、储能技术特点来综合考量。此外,当前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正在为共享储能业务场景赋能,其技术标准、运行机制、项目配合和优化调度也有待完善。
刘勇进一步指出,共享储能建设投运,要厘清全国电力负荷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分布的差异性和缺口,在全国建设统一电力大市场体系下本着共享、共赢的理念来布局,将共享储能与新能源配储统筹考虑。同时制定好相关标准和规范,避免无序发展和低水平重复投资,杜绝安全隐患。从长期看,一定要避免“投资与运营两层皮”的状况,形成统一调度、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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