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供电企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电力用户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国家能源局修订了《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并于日前印发。
新修订的《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修订完善。
1 加大了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扩大了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拓展了信息公开的方式,并进一步压缩了更新时限。
2 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的可操作性。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申请及答复方式,压缩了供电企业答复时限。
3 建立了信息公开咨询机制。要求供电企业设置信息公开咨询窗口,限时回应关切,优化咨询服务。
4 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诉机制。明确监督救济渠道,建立信息公开申诉机制,参照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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