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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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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3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9年3月至6月,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开展了常规巡视。7月25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电投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地

  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国家电投党组进行了全面的“政治体检”,反馈意见中肯实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国家电投党组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电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中央巡视指出的每个问题都当作“必答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整改要求上来。国家电投党组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推动巡视整改的工作中。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2019年7月26日,党组书记、董事长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了党组班子的思想认识。同时,传达学习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领会把握,认真研究整改落实工作。7月30日,党组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审议研究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强调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上来,坚决、全面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任务。整改以来,先后组织召开4次专题党组会议、3次领导小组会、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跟进研究、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好巡视整改重大政治任务,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健全工作体系,以上率下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责任。国家电投党组坚决把巡视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成立了由党组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和专职党组副书记以及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承担最难的11项整改任务,党组成员在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同时,分别牵头负责党组关注集中整改的9项重大问题,发挥示范作用。建立起领导小组抓总,办公室抓日常协调督导,各责任部门(单位)以及协同部门(单位)负责具体整改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格局,为高质量落实完成好整改任务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突出真改实改,精准施策高效有序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国家电投党组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真改、实改、全面改,高标准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坚持全面整改,研究制定了“1+3+3”一揽子整改任务。“1”,即国家电投党组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第一个“3”,即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中央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和中央巡视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第二个“3”,即在涉及战略性、全局性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国家电投全面从严治党若干意见、一流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突出主责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等3份指导性文件。坚持重点整改,聚焦涉及企业改革发展党建等的重大问题、深层问题、瓶颈问题抓整改,举集团之力开展集中攻关,有力提升了国家电投的发展质量。坚持深化整改,突出源头治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既全面改好当下问题,又形成一批长久管用的制度和机制,截至目前已新建立制度46个、修订制度31个,优化工作流程83项。实施清单式管理,每项整改任务均建立工作台账,每周对账,整改完成后予以销号,同时建立巡视整改周工作协调例会、双周向领导小组报告、月度向党组汇报、现场督导、整改销号5项工作机制,召开项目协调会、专题推进会等,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扎实高效开展。

  (四)坚持统筹推进,以巡视整改力推国家电投实现高质量发展。国家电投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工作全局的重要抓手,与当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将巡视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把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突出问题和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查摆出的问题形成2张清单,与此次巡视整改,一体同步推进。将巡视整改与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工作相结合,大力推进集团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制定推进专业化、区域化协同发展改革行动项,系统整合专业化、集约化资源业务,启动新一轮总部机构职能优化调整,着力建设“一流总部”。将巡视整改与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以高标准整改推动国家电投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集团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25亿元,利润总额162亿元,净利润10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4%、49.2%和59.6%,均创历史新高,大幅高于央企平均水平;一系列重大项目取得关键突破,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出现崭新的局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确保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国家电投党组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狠抓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底,制定的五个方面6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60项,占93.7%,剩余4项整改任务在2020年第一季度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另外,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15项整改任务和巡视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8项整改任务,均已全部完成。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第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深化改革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亲自挂帅,成立专项工作组,按照“抓责任、抓重点、抓长远、抓质量”的思路,全面开展“建设世界一流光伏产业”整改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19年8月23日,国家电投党组向党中央报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国家电投黄河公司重要指示精神三周年工作情况报告》。8月31日,召开“落实总书记视察国家电投黄河公司重要指示三周年学习交流会暨中国能源发展高层论坛”,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论坛发布“国家电投建设世界一流光伏产业宣言”,计划到2025年,建设装机规模最大、核心技术突出、行业全面引领的“世界一流光伏产业”,光伏发电装机4500万千瓦。二是高起点谋划光伏产业和清洁能源转型发展。制定《国家电投世界一流光伏产业实施方案》,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提出光伏率先实现世界一流的6个方面、21条产业发展重点措施,全力打造光伏能源技术、规模、质量、品牌等方面的领先优势,抢占光伏产业发展制高点。三是全面推动资产结构向清洁能源转型升级。结合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加快推进资产结构优化。截至2019年底,清洁能源装机容量7662万千瓦,占总装机50.64%,高出行业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

  2.针对一些光伏企业存在的问题。制定“46家光伏亏损企业”整改工作计划,系统分析各家单位亏损原因,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节点目标。一是针对12家生产经营亏损单位,主要在提质、降本、增效上下功夫。通过光伏场站技改工作,提升运维水平和设备可靠性,努力提高发电时数和电量。大力开展市场营销工作,积极争取上网电量和合理电价,努力增加运维收入。采用贷款置换等措施,有效减少财务成本支出。截至2019年底,12家生产经营亏损单位已有8家实现盈利。二是针对34家管理费用亏损企业,分3类进行整改。其中,9家机关单位主要通过强预算控开支,推进债务优化,置换高息贷款等措施,大幅压降管理、财务成本,同时,采取收取管理费、服务费和确认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收入来源。19家投资平台公司,梳理归集成本费用项目,科学合理调配资金,适时推行“子改分”,及时注销未发挥作用公司,对盈利子公司确认投资收益,有效减少财务费用支出。6家前期/建设期单位,积极推进前期工作,在建的项目严控务期必成,对暂缓或无望的项目单位开展出售、注销等处置工作,4家预计投产后即实现盈利。

  3.针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结合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7天四个单元的集中学习研讨,采取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专题研讨、现场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4000名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回答“三个一”,即谈一个方面感受最深的认识体会、思考一个党组重点关注的现实问题、制定一个一揽子整改措施。聚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深入学习和有机转化,并将其具体化为集团上下重点研究解决的400多个事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判分析、调查研究,党组成员带头示范,集团公司系统400多名局级干部紧紧跟上,共提出1900多项一揽子整改措施,形成破解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深层次问题的“施工图”。二是针对13家照抄照搬党组实施意见的二级单位,一对一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制定措施、立行立改。同时,组织二级单位进行自查,重点查找照抄照搬党组实施意见情况,采取措施推进解决,并将重“留痕”轻实效现象纳入常规巡视和党建检查的重点检查内容。

  4.针对党组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方面存在的问题。党组高度重视,在深入学习基础上,研究制定《集团党组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工作措施》,从五个方面提出了40条具体措施,并提出集团公司相关制度修订计划和清单目录。同时组织召开解读宣贯视频会,抓好全系统宣传贯彻。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企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集团重组融合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推动总部机构深度优化调整。在2018年9月对集团公司总部、国家核电本部进行了融合调整基础上,2019年10月,按照国资委批复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方案,进一步深化总部机构优化调整,总部部门从20个优化到16个,人员从379人精简到324人,有效破解“总部机关化”难题。二是推动核能产业战略提升和转型发展。整合核电研发、设计、工程管理及寿期服务等相关资源,搭建核能技术创新与工程管理平台。三是推动专业公司和区域公司优化调整。按照集团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整体安排,制定实施《专业化、区域化协同发展总体方案》,逐步推进相关二级单位优化调整工作。

  2.针对三项制度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确定三项制度改革的三年总体目标和具体实施安排,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国资委。二是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修订集团《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完善干部退出机制。制定集团《干部谈心谈话和干部调研管理办法》,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和评价。将干部考察、调研与绩效考核、巡视巡察、党建工作、审计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干部考核评价综合信息库,加强对干部的综合分析研判,对不作为乱作为、不胜任岗位要求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三是推进薪酬“能升能降”。党组务虚会专题研究薪酬,提出点的突破与面的稳妥相结合的原则,修订《直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增设企业负责人薪酬调控系数,按照“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原则,调控直管企业负责人年薪水平。指导直管企业做好其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完善调控机制,严格控制所属企业负责人年薪水平。

  (三)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坚守主责主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确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原则,制定实施《集团公司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未达超低排放标准问题整改计划》,以清单管理为抓手,确保计划有效落地。按计划13个电厂的17台、容量133.1万机组在5年内完成改造,即将关停、转让以及进行容量替代的19台机组将按期实现关、转、替。二是督促8家企业加快落实各项整改治理措施,已于2019年9月底完成整改闭环,将持续做好检查指导工作,督导相关单位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

  2.针对核电技术研发应用方面存在的问题。集团党组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以核安全文化为引领、以纵深防御为原则、以强化核安全基础能力建设为支撑,全面落实核安全责任,认真落实《核安全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核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集团党组定期研究核电发展工作,促进公司在建、在运核电项目高质量发展。充分运用集团承担国家核电重大专项的基础条件和优势,推动行业共性或短板问题研发。国家电投组织相关单位梳理了核电行业短板等清单,将其中补短板、占高地的项目纳入核电重大专项2019年立项课题。目前,已经完成全部课题任务合同书签订和经费拨付。同时,组织集团内企业,制定了《核电领域技术装备攻关行动方案》,针对部分泵、芯片、仪表、阀门、通用软件等展开攻关或替代,确保核电建设和运行自主可控。

  3.针对聚焦主责主业方面存在的问题。系统梳理涉及17家二级单位的38个非主业项目(含存量、在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建立台账。成立非主业领域处置专项工作组,分6类研究提出处置工作总体思路、基本策略和保障措施,细化任务分解,统筹推进实施。目前,已退出2个非主业领域。一是“铝业”项目方面,结合实际积极落实煤电铝一体化发展战略,优化存量资产质量,弥补资源保障短板,提高铝业板块产业链自我保障能力、价值创造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涉及“光伏设备制造”项目方面,鉴于光伏设备制造是光伏产业上游产业链不可或缺的核心环节,是建设世界一流光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光伏设备制造”视同主业管理,紧跟国际先进技术,保持适度发展规模,努力打造科技型、创新型和小而精的高端光伏制造产业。三是涉及“产业金融”项目方面,鉴于其在实现“产融结合”服务主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参照其他产业集团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惯例,拟采取“视同主业管理”的态度“持续保留”,并按照金融行业监管规范,持续加强风险防控。四是其他非主业项目方面,在处置上坚持“是否与集团公司主业互补性协同性较高,是否能有效降低交易和运维成本,是否能提升主业市场份额和核心竞争力,是否有较高的投资收益或预期投资回报”的标准统筹处置,对于不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要求、集团公司“2035一流战略”,并且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非主业项目则果断退出。

  4.针对金融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调整优化金融业务布局。通过调整组织架构、持续优化薪酬考核体系等措施,推动信托业务向产业金融、绿色金融、信托本源、投资投行四大业务方向转型,信托创新业务占比升至35.66%。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中国银保监会监管政策,逐步压降房地产业务规模占比,提高准入门槛,房地产信托占比已降至25%以下。二是建立以融促产长效机制。编制信托业务三年滚动战略规划,明确信托业务调整方向和具体业务指标,建立战略规划建设、实施、跟踪、评价及调整机制,通过SPI和JYKJ体系建设驱动战略规划落地和业务结构调整,加大对集团主业支持力度。

  5.针对发展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开展扭亏增盈专项工作。在集团公司党组的统一安排下,集团公司成立了由专职董监事和相关业务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扭亏增盈调研组,针对10家重点亏损单位和4家盈利单位开展专项调研。根据调研情况,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研究、制定、下发重点二级单位(10+5)扭亏增盈措施任务(行动项),针对10家重点亏损单位,每家确定一名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牵头,并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协调,督导各单位将扭亏增盈具体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区分经营性、政策性、平台性亏损,因企制宜、因企施策,用3年的时间解决亏损子企业多、亏损金额大的问题,确保亏损额和亏损面逐年下降,纳入国资委重点亏损子企业治理范围的42户子企业,每年总体减亏20%。

  (四)关于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召开集团公司决策体系专题研讨会,重点对党组会、董事会、经理层职责和工作边界进行梳理,并形成集团公司“三重一大”清单和权责清单(C版);二是按照国资委批复集团公司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方案,修订完善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完善了法人结构,清晰了权责边界,初步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2.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组织制定《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界定了“三重一大”范围、事项和权限(包括资金额度),进一步规范了决策主体、决策程序和方式,梳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19类69项,进一步提升了党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二是搭建“三重一大”决策和运行监管系统。

  3.针对党组会审议重要事项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议题计划管理。根据年度重点任务和“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制定全年“党组定期听取汇报”、“党组前置研究或决策”和“党组务虚研究”三类事项计划表,按计划逐月推进,实时动态调整。二是形成党组重大事项充分酝酿机制。制定《集团公司党组务虚会实施细则》,建立党组研究重大问题充分沟通酝酿工作机制,对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提前酝酿、务虚讨论。三是建立党组专题会议机制。对配合中央巡视等重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召开11次配合中央巡视及巡视整改工作专题党组会。四是规范议题申报流程。制定发布《集团公司党组会议实施细则》和流程图,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召开党组会。在综合办公系统中对党组会议题网上申报流程进行优化,进一步提高了上会议题数量和质量的可控在控。

  4.针对二级公司设立董事会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一系列要求,紧紧围绕《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1+N”文件体系,集团总部新设法人治理部,加快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步伐,分类组建了二级单位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进一步理顺了董事会与出资人、党委、经理层关系。

  第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政治巡视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巡视工作的意见》,认真履行党组及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每轮巡视结束后,各巡视组分别向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反馈意见,汇总形成综合报告向党组汇报。二是完善党组成员参加巡视反馈、整改,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视进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巡视过程督导等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巡视工作的全过程领导和指导。每轮巡视进驻前,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巡视组组长集体谈话时,及时传达上级巡视工作要求,明确巡视重点,强化政治监督要求。三是紧扣政治巡视和“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巡视工作制度体系及配套办法,修订完善《巡视工作实施办法》等7项制度、《巡视工作流程》等17项工作规范和意见,系统夯实了巡视工作基础。四是高度重视巡视人员的理论学习和巡视前业务培训,先后组织了集团公司巡视库人员培训,近200人的二级单位巡察组长和巡察办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同时,要求各巡视组在巡视期间组织成员开展集中学习,熟悉巡视工作流程和规范性文件,掌握政策,准确把握巡视内容、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切实提高了巡视人员履职能力和政治担当。五是进一步落实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提升巡视报告质量的意见》要求,从第四轮集团内部巡视开始,加强对巡视报告撰写、修改、审核的过程管理,要求巡视组在撤点前研究形成报告初稿,并经巡视办审核通过后方可离开现场,切实提高了巡视成果的质量。

  (二)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印发《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对集团公司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日常监督内容,建立沟通协调、问题即时提醒单(函)等工作机制,已先后发出提醒报告单3次14份、监督提示函11份。2019年7月,专门围绕上半年工作情况,向党组及全体班子成员进行定期监督提醒,推动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每季度围绕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党组书记协调沟通情况,定期与党组成员谈心提醒。紧盯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集团党组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党组成员谈话互相提醒,对班子及成员检视剖析材料进行把关,提出修改意见。会后,纪检监察组书面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报告了监督情况。三是印发《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制度(试行)》,明确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必须参加或列席的集团公司党组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各类会议,强化了纪检监察组组长对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职责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方面的日常监督。

  2.针对执纪问责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认真研究处置意见。纪检监察组召开线索处置专题会,对16件问题线索进行重新梳理研究,针对线索较为具体的3件予以初核,对其他13件信访件予以复核,补充调取有关资料,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二是规范线索处置程序。印发《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办法》,建立问题线索集体研究机制,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程,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监督执纪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从制度上规范,印发《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办法》,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建立问题线索集体研究机制,规定所有问题线索处置一律经专题会审议。二是在实际工作中规范,接受中央第三轮巡视以来,纪检监察组组长已累计主持召开6次线索处置专题会议,就所有新增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三是对二级单位进行规范,落实“三为主”要求,建立问题线索报告制度,明确所属单位的重要问题线索核查结果需报纪检监察组备案,切实加强了所属单位线索处置和案件审查的指导和监督。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狠抓会议多问题的整治。制定发布《总部会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会议计划、组织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控制会议压降目标,严控计划外会议数量。同时,建立会议召开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于计划外会议数量较多、涉及二级单位现场会较多的部门随时进行沟通提醒。截至2019年底,总部各部门召开会议共计734次,降幅31%。二是狠抓检查多问题的整治。纪检监察组牵头对年初各监督部门确定的检查任务进行了梳理,大幅进行了压减和合并,较年初指标减少了25%,同时推动各监督部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落实。三是狠抓发文多问题的整治。严格落实发文数量压降30%的目标,党组率先带头,截至2019年底,党组发文63个,同比降低56%。同时,针对总部部门多头重复索要数据、信息、文件的情况,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整改措施,并启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有效杜绝重复上报现象的相关工作,切实破解基层负担重的问题。同时,努力提升机要文件运转速度,每日在外运转文件由150余件下降至40余件。按整改要求对所属企业驻京办进行了清理。

  (四)关于领导干部执行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二级单位一把手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求,集团党组从严从实选好用好二级单位一把手。制定了集团公司《关于推进一流队伍建设的意见》,在强化一把手的培养、选用、管理和监督方面制定了重点措施,严把一把手选配条件,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全方位了解干部情况。二是加强一把手的培养教育和监督。在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专门安排对二级单位一把手的培训班次,培训内容突出强化一把手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工作作风。建立了干部考核评价综合信息库,通过干部考察、调研与绩效考核、巡视巡察、安全管理、党建工作、计划财务、审计监督等方面信息,全面、及时了解一把手情况。三是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制定集团公司《干部谈心谈话和干部调研管理办法》,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管理监督,经常性与二级单位一把手谈心谈话。

  2.针对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范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中央巡视反馈招标采购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成立整改工作小组,梳理形成了2015年以来历次内部巡视、审计发现的招标采购有关问题汇总,建立“不能腐”、“不敢腐”的管控机制。一是加强构建“不能腐”机制。结合《权力清单(C版)》管理界面和职能划分,修订火电、水电、新能源、煤炭和铝业设备招标、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管理等制度和标准,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已开展了水电工程、新能源工程、煤炭、铝业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修订工作,完成了各二级单位开展采购与招标方面“三者分离”制衡机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符合性、执行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对抽查到的督促制度机制不符合、执行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整改督导。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招标程序执行情况监督。开展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有关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强化制度机制执行落实,确保在有效的监督下开展采购与招标工作。大力推进电子招标评标基地建设,目前2个评标基地已建成投运,4个正在加快建设。强化招标技术文件专业性审查,突出招标文件技术审查把关。对系统内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标工作进行了抽查,及时纠正招标过程中不规范行为,为做好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三是加强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过程管控。积极推进采购管理系统全覆盖工作,目前20家核电企业中,完成7家企业覆盖实施工作,3家具备上线条件,10家正在测试中。火电、水电、新能源、煤炭、铝业等板块均加强了对二、三级单位在建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四大控制”的监督指导。四是加大惩戒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严查反映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方面的各类信访件,坚持有件必查,对中央巡视移交的涉及招标采购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组织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板块专业部门分析了15起典型案例,开展查摆问题,提高廉洁从业教育的针对性。坚持开展谈心谈话,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强化自律,加强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的惩戒,对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3.针对下属单位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强化制度机制的构建,在对12起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在党组制定的《关于推进一流队伍建设的意见》中,进一步加强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企业落地生根;纪检监察组围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实“三个为主”,要求所属单位重心下沉,把监督挺在前面,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在巡视巡察体制机制、成果运用、方式方法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开展巡视带巡察、提级巡视和混合编组交叉巡察,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二是针对信访举报反映突出、涉法涉诉案件较多、廉洁风险隐患较大的下级单位,就大宗物料采购、采制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廉洁风险隐患进行调研指导,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组织开展招标采购领域有关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对个别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和督办。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之以恒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精准监督,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提高纪律规矩意识,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堤坝。四是深入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和合规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的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员工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

  (五)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深化“三转”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定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上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二是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的方案,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配备了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开展副组长以下干部的“原地转身”工作。三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二级单位延伸,组织二级单位党委按照改革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方案,逐一进行审核并督促落实。四是根据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结合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调整、优化,对应配备纪委书记而未配备到位的,及时选配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后,已完成上海核工院、北京公司等4家单位纪委书记配备。五是结合二级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调整、优化工作,逐步开展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兼职调整。中央巡视以来,已完成内蒙古公司等13家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兼任工会主席的调整。

  2.针对纪检监察组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从2019年8月起,集团纪检监察组不再直接参与安全生产尽职督察、事故整改后评价及鉴定工作,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做好沟通衔接,并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中对相关职责进行了明确。二是建章立制。在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集团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根据授权履行监察职责,将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调查处置权全部划至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二级单位纪检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体制改革,发挥专责监督作用,规范纪委书记职责分工。

  第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根据《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文件精神,修订了《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和《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党组、二级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在现有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基础上,探索对党组成员进行党内工作分工,主要包括党内工作、“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任务三块职责:党内工作方面,将统战、工会、团青、精神文明建设、合理化建议、员工关心关爱和离退休工作等任务和责任落到每一位党组成员身上;“一岗双责”职责方面,突出强调党组成员在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分管单位及党建工作联系点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特别是强化了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职责;“齐抓共管”任务方面,聚焦集团公司战略落地,明确需要党组成员共同关注的重点任务,包括重大项目、科技创新、安全环保、区域协调、风险控制,等等。三是2019年度根据《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把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二级单位综合业绩考核,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2.针对考核评优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按照中央关于央企党建考核的新要求,修订《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把企业亏损逐年加大、二级单位班子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受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作为企业评为“优秀”“良好”等级的否决项。二是在2019年度及今后党建考核中,将组织纪检监察组,人资部、计财部等部门严格审查考核评价结果,防止误评为“优秀”或“良好”的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针对二级单位专职副书记配备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职数和职务设置规则》中,进一步明确了二级单位专职党委副书记的配备原则,并结合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调整、优化,逐步开展二级单位专职党委副书记规范配备工作。中央巡视后,已对国核电力院、上海核工院、国核自仪、国核运行、上海成套院、中国重燃、能源科技工程、国核锆业、五凌电力等9家二级单位规范配备了专职党委副书记。

  (二)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了《集团公司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了“三个不开、一个叫停、一个重开”机制,对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在第一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对开好民主生活会作出具体部署,对党组成员会前加强沟通思想,认真撰写对照材料,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原因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强化专题民主生活会管理指导,在第一批主题教育期间,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辅导培训,制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指导手册》,特别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明确要求。集团公司6个巡回督导组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个不开、一个叫停、一个重开”机制,严格审核各单位对照检查材料,对于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符合要求才允许召开。

  (三)关于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用人导向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防止任人唯亲和小圈子现象发生。二是严把正确选拔标准。修订集团公司《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原则、资格条件、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明确把“勇担当、善作为”列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要求。三是打通干部锻炼通道。制定《领导人员交流管理办法》、《异地交流人员待遇管理办法》、《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措施,鼓励干部到基层一线、艰苦地区任职。在总部机构与职能调整优化过程中,又陆续出台了鼓励总部员工到基层任职的具体政策,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功立业。四是坚决做好监督评议工作。抓好集团内部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受理信访举报,切实纠正违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及时分析二级单位“一报告两评议”数据,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及时督促整改,不断加强改进选人用人各环节工作。

  2.针对执行选人用人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坚决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加强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二是坚决防止“突击提拔”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修订《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对“不准突击提拔干部”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不准在机构变动、主要领导成员即将达到任职年龄界限、退休年龄界限或者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三是开展“近亲繁殖”问题治理。按照巡视反馈建议和中央组织部关于推动选人用人立行立改工作电话通知要求,对集团党组管理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系统内任职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对存在任职回避问题的进行了整改;同时严格执行任职回避、任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报告等制度,有效防止“近亲繁殖”现象发生。

  3.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党组制定了集团公司《关于推进一流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集团公司干部队伍现状,明确了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的重点措施,加快推进集团公司干部年轻化,力争在1-2年内干部年龄结构有较大改善。二是加快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重点选拔使用“75后”优秀干部,大力培养“80后”优秀干部。三是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配备优秀年轻干部。总部部门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有将在2-3年内退出领导岗位的,可先配备相应数量的优秀年轻干部。四是建立优秀年轻干部“蓄水池”。实施“161”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用五年时间选拔培养100名集团公司党组管理的优秀年轻干部、600名二级单位党委管理的优秀年轻干部、1000名三级单位党委管理的优秀年轻干部。

  4.针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针对部分科技型企业人才流失率偏高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科技人才流失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二是制定了集团公司《中长期激励总体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和分红激励,稳妥推进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等中长期工具运用,结合企业实际正在逐步实施。三是加强核心骨干人才激励。强化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氢能、海上风电等战略任务、重大项目的激励,对在企业经营发展中勇挑重担、攻坚克难的团队及个人,设置有针对性的专项奖励。鼓励科技创新人才成果转化、成果收益共享,对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项目团队及核心骨干予以重奖。四是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聚焦核能、先进燃机、清洁高效煤电、可再生能源发电、环境保护、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氢能及储能等领域,以科技创新“两个重大专项”和“跨越计划”重点项目为依托,实施“961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支以院士和国家级专家引领的高素质专业化技术人才队伍。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抓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下发《关于做好在基层一线班组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对基层一线班组中发展党员及减少党员空白班组情况进行自查,各单位普遍研究制定了三年工作计划,并于2019年9月,对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一次系统盘点,对各单位针对性提出了改进提高的具体要求。二是强化基层党支部建设,编制了支部标准化建设指导手册和优秀工作案例,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工作基础。10月下旬,组织召开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会,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薄弱问题,不断提升基层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三是抓好问题持续整改,将各单位减少党员空白班组的计划措施及落实情况,纳入集团公司内部巡视和党建检查工作范围,督促各单位完成三年消除党员空白班组任务目标。

  2.针对直属党委存在的问题。结合“2035一流战略”推进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要求,把“党建统领”列为总部六项职能之首,强化总部党的建设工作,确保党的领导在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中切实得到加强。在成立直属纪委、配备直属纪委专职副书记基础上,还将为直属党委配备专职副书记,并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人员,进一步加强直属党委工作力量。

  3.针对党建考核存在的问题。一是组织制定2019年度二级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明确把工作质量、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重点,所占比例由过去的30%调整到50%;减少考核指标,各级指标全部减少30%以上;深化分类考核,在2018年4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类,提高考核针对性、精准度。二是按照中央新要求,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优化考核方式,注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注重日常了解掌握和年底现场检查相结合,大幅减少“留痕”检查内容,重点通过座谈会、现场访谈、党建信息化平台等了解基层党建开展情况。

  第四,上次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一)关于整改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所列整改不实的问题,集团公司党组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要求和整改完成时间,主要从重新检视问题、突出问责补缺、进行深化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四个方面予以深化整改,截至2019年底,所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关于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次巡视移交的部分问题线索办理不及时问题,经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线索处置专题会研究,对相关问题线索予以复核或补充了解,目前已全部处置完毕。

  (三)关于边改边犯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次巡视指出的违规招标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组建整改工作小组,认真梳理巡视、审计发现问题,对自2015年上轮巡视整改结束以来,中央巡视指出的2项问题,以及历次内部巡视29个单位、审计17个单位发现的招标采购有关问题进行梳理和汇总。召开2次专题会议,分析典型性、代表性的问题,找准问题症结和整改路径。二是组织全系统开展整改,印发《关于开展中央巡视反馈招标采购有关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截至2019年10月9日,62家二级单位全部完成自查整改,39个单位找出了体制机制、规章制度执行、管控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并完成了整改调整工作。各单位对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要求和“三者分离”制衡机制要求,进一步梳理了采购与招标业务界面接口,加大了集中管控力度,调整了集中管理范围及额度。开展了对上海成套院的专项督查。三是加强物资与采购信息化建设。针对目前采购管理系统尚未在核电企业实现覆盖的情况,制定了全覆盖推进计划,截至10月底,20家核电企业全部完成推广实施和上线,至此,采购管理系统覆盖到了集团公司总部及所有下属单位,有效督促各单位在线上实施采购与招标工作,避免采购与招标程序的随意性,避免个别单位因采购管理不到位、管理水平不高,带来的采购工作质量不高或采购问题发生的情况。截至目前,已上线单位采购基本实现了线上采购,线上采购金额超过600亿元。建设电子评标基地,规范评标场所管理,推进电子评标基地建设和进场评标工作。四是制定《关于将招标采购规范化管理要求纳入二级单位综合业绩考核体系的意见》,将公开招标比例和违规采购事项纳入综合业绩考核范畴,与各单位薪酬绩效进行挂钩。五是进一步加大对违规招标采购问题的惩戒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的惩戒,对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第五,移交信访和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了登记、梳理,逐一提出了处置意见,已办结81件,其余正在办理之中。对其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共立案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次。

三、保持政治定力,把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做深做实做长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经过巡视期间立行立改和巡视之后几个月的持续整改,国家电投巡视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仍然清醒地认识到,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离党中央的要求和职工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全面落实整改任务仍有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下一步,国家电投党组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抓好后续整改任务和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电投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普及、大学习、大培训,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行动自觉,引导集团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拥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聚焦集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定期开展党组务虚研究和主题沙龙活动,推动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企业建设,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破解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经营管理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确保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战略部署在国家电投落地生根。

  (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大专项的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攻关,掌握核心技术,确保计划目标如期完成。认真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聚焦电力主业,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等国家战略和打好“三大攻坚战”中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强化与国际先进企业、一流科研机构、大型产业联盟务实合作,增强国际化资源配置能力、跨国经营能力和国际市场影响力。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深入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传递党建工作压力,激发党建工作动力。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动态优化调整“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面落实并规范执行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前置程序。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提升、全面过硬。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大力提拔重用讲政治、敢担当、干得好的干部,坚决把忠诚干净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鲜明地树立起来。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勇于自我革命,发扬斗争精神,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同级监督,定期与纪检监察组沟通情况,对纪检监察组提醒事项认真研究,组织落实。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严肃处理、公开曝光。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增量、消化存量。领导支持纪检监察组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深挖细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问题。深化集团公司内部巡视,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大监督格局,提高执纪监督、巡视监督全覆盖质量,形成监督合力。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加大工作力度,将巡视利剑直插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构建经营风险和廉洁风险联合防控机制,不断健全风险管控运行规范和监督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和权力约束制衡机制,健全反腐败长效机制。

  (五)聚焦企业中心工作,以整改成效推动国家电投高质量发展。把追求高质量发展的业绩导向鲜明地树立起来,结合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加大放权力度,实施专业化区域化协同发展,优化调整总部机构职能,强化国际化管理,加快推进一流队伍、一流总部和一流产业建设和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企业建设,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大力推进结构优化调整,聚焦清洁低碳发展,成立若干产业创新中心,推动光伏发电率先实现世界一流,促进风电高质量、高标准发展,创新综合智慧能源发展,推动煤电清洁转型发展,加大煤炭、铝业等协同产业整合布局,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处僵治困”力度,稳妥推进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提升资产质量。用好“战略-规划-计划”和“计划预算考核激励”两大管理工具,聚焦重点任务、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推出一批解决制约发展难点痛点的改革举措和制度成果,以巡视整改落实成效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在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征程上不断迈出坚实步伐。

  (六)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毫不懈怠地履行好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按照“一看具体问题整改没有,二看相关制度完善了没有,三看类似问题有无复发”的标准进行严格评估,效果不达标的要“回炉”“补课”;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计划做好工作推进和日常监督。在整改推进过程中,根据需要补充制定新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对于抱着“过关”心态敷衍塞责、虚于应付甚至虚假整改的党组织和领导人员严肃执行纪律,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曝光。

  国家电投党组将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本次巡视整改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勇担政治责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用好巡视整改成果,奋力推进改革创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以显著的整改成效和优秀的经营业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6298547;邮政信箱:北京2201信箱;电子邮箱:dairan@spic.com.cn。

  中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组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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