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宁夏发改委发布《2022年自治区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涉及风电重点项目分别有“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宁东一、二期及扩建风电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项目”,以及“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低碳循环”智能装备产业项目”。
其中,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低碳循环”智能装备产业项目投资2.3亿,将建设年产10GW规模的光伏逆变器、风电变流器、SVG、储能等设备生产线。建设年限为2021-2022年;
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宁东一、二期及扩建风电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项目投资5亿元,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银川市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宁发改评督〔2022〕255号
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自治区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落实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项目要求,认真落实“扩大有效投资攻坚年”的决策部署,促进全区投资平稳较快增长,更好发挥自治区重点项目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支撑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经自治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自治区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大支持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扩大有效投资攻坚年”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工作导向,把自治区重点项目建设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的重要抓手,作为当前工作抓重点、抓关键的重要环节,作为从需求和供给两侧发力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加大对自治区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在项目用地、用能、融资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二、加快建设进度。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努力打造更加优化的项目建设环境,为项目加快建设创造条件,合力推动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投资进度,重点预备项目早日开工,重点前期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确保完成项目年度推进目标任务,增强发展活力和后劲。
三、加强主体责任。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相关建设手续,自觉接受行政监督,科学加强项目管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统筹疫情防控,抓好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力争项目尽快投产达效,不折不扣完成年度形象进度和投资进度目标。
四、做好信息报送。请各地、各部门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项目前期工作、开工情况、投资完成、形象进度等推进情况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和推进不力的地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进行约谈通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自治区政府。
联 系 人:王 芳
联系电话:0951-5044458
电子邮箱:fgwjjc@126.com
附件:2022年自治区重点项目投资计划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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