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8章、65条,包含23张图集、58个近期重点项目……21日在上海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张兵表示,近日获批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印发后,首部经国务院批准的跨行政区国土空间规划,为其他地区编制和实施区域性国土空间规划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借鉴。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批
横跨沪苏浙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是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示范区总规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建设、治理的基本依据,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严格执行,强化底线约束。
“作为全国首个跨省域国土空间规划,该规划无论是在技术路径还是协调的方法机制方面,都没有先例可循,在处理技术性问题、兼顾各方诉求等方面,克服了诸多挑战。”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说。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闻发布会现场。(新华社记者 胡洁菲 摄)
示范区总规在空间战略上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明确“不搞集中成片、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建设”。根据示范区总规,到2035年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较现状建设用地减少15.7平方公里。同时,示范区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到2035年河湖水面率不低于20.6%,森林覆盖率大于12%,绿色交通出行比重提升至80%。
深化互联互通,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将打造高效快捷的交通网络,构建由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构成的多层次轨道交通系统,建设“轨道上的示范区”。
强化优质共享,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将统筹推进公共服务高品质发展。到2035年,争取在示范区布局6处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布局3处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区)。
张忠伟表示,下一步两省一市将在自然资源部指导下,以实际行动把示范区发展蓝图转化为高质量的可视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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