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腾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长汀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汀城投〔2021〕22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古城镇黄陂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1〕201号)文批复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34547平方米(原地类为:林地34547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公司作为长汀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示,具体划拨用地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
此复。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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