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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3亿!鄂北大别山废弃物能源化利用项目(一期)EPC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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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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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新垃圾发电网获悉,鄂北大别山废弃物能源化利用项目(一期)(EPC)招标,预算约3亿人民币,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3-13。接受联合体投标。

鄂北大别山废弃物能源化利用项目(一期)项目选址位于大悟县新城镇李柏冲,项目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1台4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配套建设1×10MW汽轮机+1×10MW发电机;1条50t/d餐厨垃圾预处理生产线;同步建设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飞灰固化处理、除臭系统及渗滤液处理站等环保设施。项目主要用于处理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餐厨垃圾,不得处理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等。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生活垃圾127750吨、年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8250吨、年处理餐厨垃圾18250吨。项目总投资34989.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07万元。

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北大别山废弃物能源化利用项目(一期)(EPC)已由大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悟发改环资[2022]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顺山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顺山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竞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大悟县新城镇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57.06亩,主要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园区公用配套工程。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优化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所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作标段划分,有且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3-13

合同估算价:30047.26万元

2.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固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 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其中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2月09日至2023年02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照相关提示及要求,等候开标。 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4009980000 咨询。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顺山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大悟县城关镇长征中路20号

邮编:432800

联系人:付鑫

电话:0712-7228789

代理机构:湖北竞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悟县城关镇发展大道义门金岸3-301

邮编:432800

联系人:刘强

电话:0712-722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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