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辽宁红沿河核电站一期工程建设委托合同在大连正式签订。红沿河公司总经理胡文泉、工程公司总经理郑东山、设计公司总经理田佳树分别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上签字。红沿河公司董事长刘锡才和工程公司总经理郑东山分别在签字仪式上致辞。
刘锡才在致辞中指出,合同符合有利于项目顺利推进和安全、质量、投资、进度等控制,有利于发挥专业化管理的经验和优势,培养和提高参与各方的核心能力、有利于体现项目法人负责制和业主的重点监督和控制等原则,是一个多方共赢的合同。他表示,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将根据合同规定,在认真履行项目法人职责的同时,做好支持与服务,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郑东山在致辞中说,此委托合同的签订,是红沿河核电项目的又一重要里程碑,这迈出了红沿河项目建设新的步伐,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工程公司将充分发挥其专业化的核电工程建设和管理经验,按照合同规定的职责,认真组织,精心管理,切实抓好设计、采购、施工和调试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实现合同规定的项目费用、进度和机组性能等保证。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有信心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探索出一条成功之路,使股东、业主和承包方共赢共荣,向国家和社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据了解,此次签订的合同涉及红沿河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全过程,合同金额巨大,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合同充分发挥了工程公司、设计公司专业化工程建设和管理经验,同时确保业主实现对工程的全面监督与控制。对做好工程建设“六大控制”,积极、稳妥地推进项目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合同具有不少的创新点,对红沿河核电项目举足轻重,对于其它“二代加”核电项目乃至“三代”核电项目的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红沿河公司第一副总经理于长亮主持签约仪式。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温劲松、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映荣、大连市建设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许云福及三家股东公司、红沿河公司、工程公司、设计公司、红沿河项目部等单位的领导约30人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