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质量部于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福建福清 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职业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会。来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核集团公司、核工业二院、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评审中心等单位的评审专家和代表与会。
在听取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和 中国核电工程公司关于工程前期工作情况的介绍,以及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和苏州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对预评价报告内容的说明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对预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预评价报告编写格式规范、内容全面,评价依据法规标准比较齐全,符合《安全预评价导则》的规定和要求。预评价报告的评价单元划分基本合理,选用的评价方法恰当,对本项目在职业安全方面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辨识、分析和评价。同意通过本预评价报告,编写单位按专家意见修改后,按规定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职业安全预评价报告是核电建设项目可研阶段必须完成的专题报告之一,也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核电项目建设管理中的第一道关口,它的通过将为初步设计阶段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的编写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