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们听取了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中心与核环境审评组对两个核电项目共四个报告审评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评情况和结论以及其他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专家们认为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中心对山东 海阳核电厂、辽宁红沿河核电厂的《厂址安全分析报告》的审评结论是合适的,未发现影响厂址可接受性的因素,同时认为国家环保总局核环境审评组对山东海阳核电厂、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二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审评结论是合适的,该报告书基本满足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与辐射环境专家委员会部分专家委员,以及来自国家核安全局、国防科工委系统二司、山东省环保局、辽宁省环保局、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中心、集团公司总部、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山东核电有限公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和相关设计研究单位共50多位代表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