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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示田湾核电站一期工程环保验收情况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发表于:2009-04-12 | 来源:中国核电网
【据环境保护部网报道】   田湾核电站一期工程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该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陆环境保护部网站(www.mep.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公示时间:2009年8月27日─2009年9月4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10-6655635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环境保护部核安全管理司,邮编:100035

  联系人:郝晓峰 朱志斌



田湾 核电站一期工程(2×1060 MW 核电机组)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田湾核电站是依据中俄两国政府间协议合作建设的大型核能项目,是我国“九五”期间开工建设的重点核电建设工程之一,一期工程建设两台单机容量106 万千瓦的俄罗斯WWER-10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是目前国内单机容量最大的核电站。

  建设单位: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高公岛乡柳河村田湾

  工程投资:总投资291.356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61134万元,占总投资的5.53%。

  工程建设情况:1999年10月20日开工建设,1号、2号机组分别于2006年5月、2007年5月投入试运行,环保设施同时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公司(原核工业第二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俄罗斯圣彼得堡设计院、中国核电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具有完整的放射性废物处理系统、流出物监测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等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投产。试运行结果表明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监测设备齐全,监测方案符合要求。该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本工程放射性气载和液态流出物的排放方式、排放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试运行结果表明:实际排放量低于环境保护部批准的流出物年排放量控制值,固体废物年实际产生量低于设计值;

  江苏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竣工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该工程试运行期间环境辐射水平与试运行前相比无显著差异;噪声、电磁辐射及其它污染物水平符合国家相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关键词: 环保验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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