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核能在国家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不断增大,我国核电安全及环境监测任务越来越重,如何大力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适应核电发展的需要?由环境保护部组织的首届全国核电环境监测经验交流研讨会近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
此次交流研讨会明确了改进和规范核电环境监测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今后,我国将加快完善核电环境监督性监测机制与体制,出台核电站外围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标准,明确配套经费标准及途径;进一步完善核电监测的各类技术规范导则和标准;制定监督性监测审评、电厂自主环境监测工作的核查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技术交流平台,加强人才培养,推动我国核电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会上,与会代表分别就核电厂环境监测系统建设立项程序、系统功能和运行规范,核电监督性监测项目的立项程序、建设内容及运行保障,地方政府在核电监督性监测工作中的权力和责任等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来自核安全司,核安全中心,华东、华南、北方、东北4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全国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环保厅(局),浙江秦山、广东大亚湾、江苏田湾核电公司、原子能院、中辐院以及清华大学等单位的代表7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