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国家能源局在人民大会堂召开2010年全国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对本次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对电力行业2010年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国家能源局与26个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了2010年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会议当天,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北、江苏、浙江、广西、新疆8个省区举行了小火电机组集中爆破拆除行动,关停总容量达到20台小机组,共237.3万千瓦。
本次会议是贯彻温家宝总理在5月5日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要求,确保实现2010年三季度前关停1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目标的重要会议,也是电力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
从5月5日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到5月21日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国家能源局会同各地方政府,利用短短16天时间,完成了摸清情况、分解计划、落实责任等一系列工作,将超过1000万千瓦关停计划分解落实到140多家电厂的近400台机组,同时明确了关停时间。
按照新的关停计划,“十一五”全国将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超过7000万千瓦。按同等电量由大机组代发计算,每年可节约原煤81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4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64亿吨,分别比2005年减少2.6%、5.5%和3.2%。
会议指出,随着关停工作的不断深入,可关停机组已经较少,关停难度逐步加大,人员安置任务更加繁重,债务处理更加困难,资产关系更加复杂,关停工作面临着极大的困难。下一步,将采用一系列综合措施促进关停,包括鼓励关停一定规模的小机组并能妥善安置职工的“上大”项目,优先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改进调度方式,扩大节能发电调度试行范围;严格执行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管理办法;加强对火电机组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和排污收费管理;鼓励关停机组享受发电量指标交易补偿等。同时,加强对关停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按时关停。
与会代表表示,2010年是国家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决战之年。会后,将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总结经验、再接再厉,确保完成本地区、本企业关停任务,为优化电力结构、提高电力行业发展水平和实现全国节能减排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区、市)政府和有关电力企业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