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电,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国务院日前批复《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并下发通知要求组织实施。规划要求,加强严重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研究,2012年底前,完成各级各类核事故应急计划(预案)的修订及评估工作,完善应急状态终止后恢复行动的内容,加强演练,突出实战,提高各级各类应急计划(预案)的可实施性。
规划指出,中国已基本建立了覆盖各类核设施和核活动的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
规划提到,2011 年实施的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结果表明,中国运行和在建
核电机组基本满足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最新标准的要求,安全和质量是有保障的。
同时,规划表示,中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铀矿冶开发过程中环境问题依然存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量大面广,安全管理任务重等。
规划强调,中国应急体系扔需要完善。核事故应急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核事故应急预案可实施性仍需提高。 规划要求,到2015年,中国核设施、核技术利用装置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辐射环境安全风险将明显降低,基本形成综合配套的事故防御、污染治理、科技创新、应急响应和安全监管能力,保障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到2020年,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升,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规划提出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2020年远景目标:运行和在建核设施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十三五”及以后新建核电机组力争实现从设计上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可能性。全面开展放射性污染治理,早期核设施退役取得明显成效,基本消除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的安全风险,完成高放废物处理处置顶层设计并建成地下实验室。全面建成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和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形成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到2020年,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升,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规划要求,完善应急体系,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综合协调、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准备和响应体系。
加强严重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研究,2012 年底前,完成各级各类核事故应急计划(预案)的修订及评估工作,完善应急状态终止后恢复行动的内容,加强演练,突出实战,提高各级各类应急计划(预案)的可实施性。
充实核事故监测、预警、信息、后果评价、决策和指挥能力。加强核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核事故应急响应专业队伍,进一步提高核事故应急响应能力,2012年底前,完成国家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及装备配置需求研究,2013 年底前完成相关配备。“十二五”末建成核电机组事故工况下堆芯损伤状况的实时评价专家系统。合理规范核电厂核事故应急计划区范围。
强化地方政府的应急指挥、应急响应、应急监测、应急技术支持能力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能力建设标准,配备必要应急物资及装备,提高地方政府应急水平。
明确核电集团公司的应急职责,完善集团公司内部的应急支援制度。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应急支援制度。2012年底前完成企业集团公司层面核应急资源储备和调配能力建设。
针对长时间失去电源以及同一厂址多机组发生事故的工况,重新评估各类核设施场内应急能力,完善应急计划,调整和充实核设施营运单位就地应急响应能力,研究建立核设施“断然处置”的程序,加强场内外应急计划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