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2010-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计划(PDP)于本月5日召开第3次征集意见会,以进行相关修改,将核能发电站规划由原来4个减少为2个,煤炭发电计划由9个减为4个,而大型独立民营发电站(IPP)则有机会增加6至7个。
泰国能源部透露,能源部将于本月5日召开第3次意见征集,以对2010年制定的“2010-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计划(PDP2010)”进行修改补充,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电力需求增加的形势,并考虑兴建核能发电厂和煤炭发电厂不被民众接受的因素。
国家电力发展计划制定,2012-2030年发电总量新目标为要比2011年12月水准增加55,065兆瓦,以满足用电增长需求,至2030年发电总量从原计划69,557兆瓦提高至70,847兆瓦。
上述国家发电计划的假设最高用电需求,约20%由20年清洁能源计划所提供,完成计划实施后电力储备率为16.1%,比原来1%大幅提高。预计用电增长部分为政府基础设施投入使用的需求,如曼谷市区10条捷运线、高速铁路线和能源环保扶持专桉等。
与原计划相比,发电厂发展规划包括泰国供电局的1,000兆瓦容量核能发电站总规划,即由原来4个核能发电站减少为2个,由原来4,000兆瓦发电容量只剩2,000兆瓦,而原计划核能发电站定于2023年开始供电,推迟至2026年和2027年。原规划兴建9个煤炭发电厂,每个发电厂容量为800兆瓦,共计7,740兆瓦,减少至4个煤炭发电厂,发电容量合计4,400兆瓦,最早一个煤炭发电厂仍在2019年开始供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