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0日电 据日本《朝日新闻》中文网报道,为支援日本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
核电站事故的灾民,日本政府通过了《
核电站事故儿童、灾民支援法》。当地灾民认为,该法案已经通过了1年多,但国家还没有制定出具体的支援政策,这属于违法行为。因此灾区的16户家庭、19位居民决定将于近期向东京地方法院起诉政府。
据报道计划提起诉讼的灾民中,有12人是从福岛县郡山市和福岛市等不属于国家指定避难区域的地区前往其他地区避难的灾民,还包括7名没有避难继续留在原地生活的灾民。
原告希望通过此次诉讼,要求国家承认至今还未制定支援灾民的基本方针是违法行为。并且根据《核电站事故儿童、灾民支援法》,自己属于应接受支援的对象。
此外,灾民们要求国家支付给他们每人1日元(约合人民币6分),作为自己还未接受到支援的损失赔偿。
报道称,《核电站事故儿童、灾民支援法》将超过一定放射线量标准的地区规定为支援对象地区。而其中的放射线量标准和支援内容等将被制定为“基本方针”。同时该法案还规定,在制定“基本方针”时要反映出灾民的意见,但政府至今还没有履行这一程序。
日本政府今年3月决定,为自主避难者提供支援,如免除高速公路费等。而原告认为,国家还需要依据《核电站事故儿童、灾民支援法》提供住宅支援以及预防健康损害等方面的支援,但是政府至今还未明示何时才制定基本方针,因此决定起诉政府。
背景资料:
日本《核电站事故儿童、灾民支援法》是为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灾民制定的法律。该法律的基本理念规定了当地居民享有“避免遭核辐射的权利”。无论是选择继续住在灾区,还是选择从外出避难,或者从避难处回到当地,在住宅、保健等每个人所面临的课题方面,都应受到相应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