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主任记者 刘桐)我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厂址已经通过国家环保部的审批,确定建于葫芦岛市辖兴城市滨海乡。
昨日,国家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公布了《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厂址选择审查意见书》,确定了“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辖兴城市滨海乡,拟建两台AP10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经审查,针对拟建堆型和数量,未发现不能满足相关核安全法规的厂址方面问题,该厂址是可以接受的。”
据了解,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拟建设两台核电机组,电站设计寿命60年。核电厂建成后将缓解我省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压力,可以满足未来辽宁省电力负荷发展的需要,使电源结构多样化。建成后主要向我省,特别是我省中部地区,尤其是鞍辽营地区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