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事故是人类和平利用核能历史上发生的第三次严重核事故,对全球核电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引起了全世界核工业界的反思,世界各核电发展国家对核电安全进行重新的审视和评价,美国、俄罗斯、法国、韩国以及新兴经济国家在进一步提高核电安全的基础上,都作出继续坚持发展核电的决策。
一、坚持发展核电,仍是我国调整能源结构、确保能源安全的战略选择
2011年3月16日,在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仅5天之后,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听取相关方面的工作汇报,并作出四项决定,即“国四条”,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根据“国四条”的要求,我国2012年全面完成了对运行、在建核电机组的安全大检查,结论是:我国的核电厂在设计、制造、建设、调试和运行等各环节均进行了有效管理,总体质量受控;具备一定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能力,风险受控,安全有保障;对每一个核电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己明确,有关部门和企业正迅速组织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2年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听取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
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222次常务会议正式讨论和通过了《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核电建设做出以下部署:
--稳妥恢复正常建设。合理把握建设节奏,稳步有序推进。
--科学布局项目。“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
--提高准入门槛。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电项目。新建核电机组必须符合三代安全标准。
以此次会议为标志,我国的核电项目建设,在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暂停19个月时间之后,恢复了正常建设。
我国政府在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采取的一系列审慎和负责任的措施说明,坚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是我国和平利用核能的既定方针。当前,任何负责任的政治家都会认识到,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对绿色能源供给的需求,面对调整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需要,面对降低温室气体排放、解决环境污染(特别是雾霾)问题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安全利用核能仍是当前现实的主要选择。
二、坚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是我国核电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核电作为一种清洁低碳的能源,其经济性好,持续供应能力强,代表着能源优质化的发展方向,受到世界各国重视。当前,进一步提高核电的安全标准和技术水平,已成为全世界的共识,我国和世界核电发达国家都己先后明确,新建核电机组必须符合三代安全标准。以AP1000、EPR为代表的第三代压水堆核电技术已经成为世界核电发展的主流,AP1000在中国和美国,EPR在芬兰、法国和中国先后开工建设。
第三代核电技术和第二代改进型核电技术的根本差别在于:三代核电技术对于核电厂的严重事故,如:反应堆堆芯严重损伤(堆芯熔化)和放射性物质的大量释放的预防和缓解在设计上采取了足够的措施,而二代改进型核电技术在设计上采取的措施不足。此外,第二代改进型核电厂也无法满足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HAF102核动力堆设计安全要求》的规定。
通俗的讲,第三代核电技术的安全性比第二代改进型核电技术提高了近100倍。因此,第二代改进型核电厂在我国核电新建项目中不应再考虑。
为适应我国大规模发展核电的现实需要,中央早在本世纪初就做出了引进世界先进核电技术,在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基础上,实现我国第三代核电自主化发展的重大决策。国家在2006年就己批准从美国西屋电气公司引进当今全球最先进的第三代核电技术--“非能动安全的AP1000核电技术”,并通过在我国建设4台AP1000核电机组来完成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目前,在我国建设的全球首批4台AP1000核电机组--浙江三门核电厂1、2号机组和山东海阳核电厂1、2号机组正在有序推进,AP1000核电技术的转让已经基本完成,关键设备的国产化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核电是综合性很强的高技术领域。中央制定的我国核电发展要走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道路,是在总结了法国、韩国等全球相关国家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所做出的战略决策。日本福岛核事故的发生,从另一个侧面更加说明了中央决策的前瞻性和正确性。
任何核电机组的首堆建设,都可能遇到一定的问题和现实挑战。当前,浙江三门核电厂1号机组的工程建设已不存在颠覆性的问题;在美国本土建设的4台AP1000核电机组(Vogtle和VC.Summer电站各2台机组)正在热火朝天地开展,其进度安排并没有要等到AP1000世界首堆(浙江三门核电厂1号机组)建成发电后才开始。因此,当前中国的核电发展应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安排,后续项目建设以AP1000核电技术及其再创新机型(CAP1400)为主有序开展。
我国在决定引进AP1000核电技术的同时,就投入上百亿资金,设立了“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16个重大科技专项之一),决定该核电重大专项要在消化、吸收AP1000核电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再创新”,形成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先进核电技术品牌,实现我国第三代核电技术的自主化发展。目前,CAP1400的初步设计已经通过了国家评审,施工设计完成了60%以上,各项试验研究、长周期设备预订、安全评审和现场准备等各方面工作都在有序进行之中,具备了在2014年下半年全面开工的条件。
自主化、批量化建设后续的AP1000核电机组,早日建成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CAP1400核电机组,这是坚定执行中央决策,实现我国由“核电大国”向“核电强国”转变的时代任务。我国核电行业应该统一思想,大力协同,集中全行业的智慧和力量,加快实现我国核电产业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