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政府于2014年2月公布了一份用于应对重大核或放射性事故的应急响应计划,内容涵盖了在国内外发生的可能需要从国家层面做出响应的所有核或放射性紧急情况。
这份计划的编制工作是在2011年3月的日本福岛第一核电厂事故发生之后启动的。法国政府希望汲取此次事故的“全部教训”,以便能更有效地加强对任何重大核或放射性事故的预防工作以及应急响应工作。
这份计划详细说明了如何组织应急响应工作,如何在事件最初的“不确定”阶段保护公众,以及如何处理在国内发生的涉及放射性释放的核事故和在国外发生的可能需要采取进口控制措施的核事故(例如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和福岛核事故)。
这份计划是在国防部长的支持下制定的,参加的机构包括法国核安全局(ASN)、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研究院(IRSN)、阿海珐集团和法国电力公司。
法国政府称,这份计划完善了现有的应急措施,并涵盖了在法国境外发生的涉及放射性物质运输的严重事故,包括海上事故。
这份计划还研究了处理事故产生的经济影响的方法。报告详细介绍了国家层面应急组织和初始应急组织。
国家应急管理组织
根据这份计划的规定,重大核或放射性紧急情况由政府负责管理。根据2012年1月2日关于重大危机管理政府组织的第5567/SG号总理通报,确定了国家应急组织,在此组织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核领域的专项应急管理。
总理可随时就应急响应的政策和战略管理与法国总统保持联络。总理可以根据事件的性质、危机类型和待采取行动的政策方向将应急指挥工作委托给一名部长。该部长以总理的名义领导部际应急指挥中心(CIC):
根据通报精神,总理原则上将应急指挥工作委托给:
如果危机发生在国内,委托给内政部长;
如果危机发生在国外,委托给外交部长。
负责应急指挥的部长可以调动所有的政府部门,尤其是负责能源、环境和卫生的各部门的资源。
部际应急指挥中心是总理依赖的主要应急管理组织。一旦需要,该中心可以将所有相关的部委以及核安全局、行业专家和运营者的代表汇集在一起。但是,负责应急指挥的部长不得妨碍其他部长履行其职责以及核安全局的独立性。
为了在核或放射性事故发生时给予支持,总理还可以会同部际应急指挥中心建一个部际核或放射性应急委员会,尤其是他认为必须为此做出决策时。
初始应急组织
鉴于核事故发展过程特别是媒体影响之快,以及组建部际应急指挥中心的滞后,应即刻成立初始应急组织。这种组织应在行政区(大区行政长官或省长)及核行业(核安全主管部门/运营商/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研究所)两个层面设立,以确保在国家部际应急指挥中心组建之前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市长、省长、海事主管领导、大区行政长官、巴黎警察署长、拥有海外行动权力的驻外政府代表是负责接收来自各种信息渠道(运营商、警察和宪兵队、网络报警员)报警的责任人。
在部际应急指挥中心组建之前,核或放射性应急响应主要依靠两条报警信息渠道:
行政区一级的渠道,主要依靠基层应急响应组织;
专业的核渠道,即要求运营商向核安全局和为其提供技术支持的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研究院进行汇报。
这两条渠道是互补的,并有一些交集,因此可以发挥更高的效率,并通过良好的信息流动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基层应急管理组织的领导是负责应急管理的省长。其拥有组建省应急中心(COD)所需的一切手段,并负责向大区行政长官以及内政部部际应急中心(COGIC)汇报局势的演变。在收到有关紧急情况的报警后,内政部部际应急中心应向国防和国家安全秘书处(SGDSN)监测和警报办公室(BVA)汇报。在部际应急指挥中心成立之前,由内政部部际应急中心负责向所有部委的相关中心发布信息。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大区行政长官通过大区应急中心(COZ)向省长提供必要的增援和支持,并负责对省级层面采取的措施进行协调并促进COZ的活动,必要时将与所有政府部门和相关运营商的代表展开合作。
根据情况,省应急中心或大区应急中心经省长或负责国防和安全事务的大区行政长官同意,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向各部委的应急中心提供综合信息。
一旦出现核或放射性紧急情况,基于核安全机构的核渠道立即通过运营商向必要的专业机构通报,并明确相应的地区支持措施。由核安全局负责向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及欧盟通报相关事件的发生情况。
这两条渠道是相互连通的:在国内,通过在省长、大区行政长官、安全机构和运营商之间召开音频和视频会议;
在应急中心层面,在内政部部际应急中心、安全机构和运营商之间进行信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