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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再提核电建设目标 业内称项目能否开工是关键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发表于:2014-05-21 | 来源:能源网

国家发改委周五下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再次明确“2015年运行核电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1800万千瓦”的核电发展目标。业界人士表示,开工前景能否明朗是完成目标的关键。

通知强调,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高效推进核电建设。2015年运行核电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1800万千瓦,年发电量超过2000亿千瓦时;力争 2017年底运行核电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年发电量超过2800亿千瓦时。该目标与《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一致。

为了安全高效推进核电建设,通知指出,要尽早建成红沿河2-4号、宁德2-4号、福清 1-4号、阳江1-4号、方家山1-2号、 三门1-2号、海阳1-2号、台山1-2号、昌江1-2号、防城港1-2号等项目。新建项目从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择优选取,近期重点安排在靠近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电力负荷中心的区域。

大智慧通讯社了解到,对于上述目标,核电界人士普遍认为,能否尽快开工一批核电新项目是完成目标的关键。

中国工程院院士叶奇蓁在第四届中国核能可持续发展论坛上表示,中国核电发展形势十分有利,但仍存在“裹足不前”现象。“十二五”还剩两年,规划新建的18台核电机组远未落实,相当一部分厂址已经做好前期工作,但项目尚未核准。

中国核能协会理事长张华祝也认为,今明两年新项目开工前景尚不明朗,能否完成2015年的核电发展目标存在不确定因素。

截至目前,中国投入运行的核电机组共有20台,总装机容量1807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28台,装机容量3062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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