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的敏感性,使得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始终伴其左右—社会对核电的接受。在刚刚过去的4月份,海峡的另一头则正在掀起一次关于保核和弃核的论战。就“核四”(台湾核四电厂)的去留问题,马英九和苏贞昌正在展开激烈的辩论。
该核电厂是上世纪80年代筹建的,针对它去留的声音时断时续,彼此各占风头。
中国台湾的例子再一次证明,核电从一开始就不仅是能源问题,也不仅是经济问题、环保问题,更是复杂的社会问题。
事实是,福岛核电事故在国际上引起的反核舆论和运动,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停止。这最终增加了核电产业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和外部环境的困难度。
业内通常认为,如何进行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以及与民众展开积极的沟通,已成为一个核电项目能否顺利进行的决定性因素。显然,这个问题正在考验着执政者的智慧。
濮继龙是大亚湾核电厂原厂长,他在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14年年会上表示,在促进公众认识了解并支持核电事业方面,政府有着雄厚的资源,有比企业更超脱的地位。他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对公众的科普,回答解决公众在发展核电方面的重大关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于“公众在发展核电方面的重大关切”,法国有着值得中国借鉴的经验。也是在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14年年会上,本报了解到,法国电气公司相关负责人在介绍法国核电建设和管理的经验时举例说,传统来讲,针对核能项目决定的沟通计划都是在咨询技术专家建议的基础上由政府或监管机构做出的,然后告知公众希望获取他们的支持。但这类试图说服人们接受决策、接受风险信息的举动,很容易被公众怀疑其客观性。
法国电力公司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传统的依赖政府或专家制定、缺少公众咨询的决策过程事实上可能导致负面效果。因此,在法国,采取了相应措施让公众参与决策过程。在法国,公开辩论由法律确定,由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国家公众辩论委员会)来负责决定是否需要组织一次公开辩论。
这些辩论的主要目的:尽可能多地告知公众,使他们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提供所有相关信息给业主单位使得它可以对项目做出最终决定;摒除法规因素,运营商也可以主动通过一种透明的方式让所有利益相关方参与决策过程,从而来争取大众的广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