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至24日,地矿事业部对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核四院及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等单位的法制工作进行了督查。此次督查旨在贯彻落实好集团公司对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考核要求,总结成员单位法制工作中好的做法,在全系统推广,以此带动地矿系统法制工作再上水平。
其间,督察组一行认真听取了相关单位三年法制工作的落实情况,对薄弱环节、关键问题进行了详细询问了解,同时对照集团公司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检查表逐项检查,诊断现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针对进一步加强地矿系统的法制工作,检查组提出6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本单位法制工作的领导;二要围绕目标,查漏补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改完善;三要紧抓法律风险的重点环节,在事前防范、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四要加强法律基础工作,健全法律事务工作机制,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五要积极鼓励相关人员参加法律的学习与考证,不断加强法制人员的队伍建设;六要加强普法的宣传与教育,努力营造依法依规的良好氛围。(张仲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