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和蒙古国签署了26项合作文件。其中,双方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关于建立和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指出,在经贸领域,双方将继续本着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合作“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原则开展全方位互利合作。
双方将在中蒙矿能和互联互通合作委员会及双边其他机制框架内,加快推动中蒙铁路、公路、口岸、铁矿、铜矿、铅锌矿、铀矿、煤炭、石油、电力、化工等基础设施和矿能资源大项目产业投资合作。
中方支持本国有信誉的大型企业按照市场原则、结合自身优势参与蒙境内大项目合作。中方将加强同蒙古国高新技术和清洁能源领域合作。双方高度评价中蒙煤制气项目对两国发展的深远意义,支持以两国企业为主体,按照市场原则协商推进。双方支持两国企业在《中蒙战略伙伴关系中长期发展纲要》中列明的,以及其他大项目上继续积极开展互利合作。
双方将结合本国能源发展战略和各自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电力、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积极研究在蒙合作建设煤矿坑口电厂,以及向中国出口电力并签署相关协议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