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国开展独立核与辐射安全监管30周年,10月29日,国家核安全局在京举办座谈会,全面回顾30年发展历程。中核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孙勤出席会议。
30年来,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认识不断深化,地位明显提升,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取得良好业绩,积累了宝贵经验,筑起了核与辐射安全的坚强屏障,有效确保了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讲话中指出,中国的核安全监管队伍已成为世界核安全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主持会议。国际原子能机构副总干事丹尼斯·弗劳利,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董事长王炳华,来自巴基斯坦、法国、俄罗斯等国核安全监管部门相关代表,以及国防科工局、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中国广核集团公司、上海电气集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分别做了发言。环境保护部核安全总工程师刘华,全国人大环资委、中编办、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家卫计委、国务院法制办和商务部等单位代表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周生贤表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发展核电,切实发挥核能的基础性能源作用,以确保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碳和污染物排放。并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致力于推进核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地增强自身核安全能力,推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事业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我国共有商业运行核电机组20台,均一直保持良好的安全业绩,迄今为止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2级及以上的运行事件。我国在建的28台核电机组建造质量均处于受控状态。多年的监测结果表明,我国核电厂周边环境辐射水平处于天然本底正常涨落范围内。近10年来,我国放射源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辐射事故年发生率由上世纪90年代的每万枚6起下降至目前的每万枚2起以下,辐射安全监管成效进步显著。(杨阿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