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姚瑾 通讯员 周强 林明福) 记者从福清市国税局获悉,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日前进行了首次纳税申报,缴纳首笔增值税税款3025.75万元。此举标志着经过7年建设期的福清核电将进入收获回报期,并成为新的稳定税收增长点。
福清核电站是国内第九大核电站。为确保福清核电站税收及时、准确、安全入库,福清市国家税务局与财政、人行等部门全力协作,针对核电生产特殊性创新征管模式,加强税收调研,并多次召开税收联席会,与企业进行沟通交流,有效解决一系列核电税收管理新课题。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本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如因作品版权问题需要处理,请与我们联络。新闻投稿
本文链接:http://np.chinapower.com.cn/news/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