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核新闻网近日报道,芬兰就业与经济部报告说,截至2014年底,芬兰核运营商已留存23.8亿欧元(26.7亿美元)用于废物处置和退役活动,2013年底和2012年底的数额分别为25.5亿美元和24.2亿美元。
在芬兰,核电公司承担核废物管理费用,而且用于此目的的资金集中在国家核废物管理基金中。就业与经济部每年确定每个核电公司在国家核废物管理基金中的份额,以及需要支付给该基金的废物管理费。根据每个电力公司在最终处置中的投入,而减少了在该基金中责任的份额。
就业与经济部说,现在该基金的数量足以覆盖芬兰核废物管理的费用,以及现有核电厂的退役费用。该基金用于核安全的为640万美元,用于核废物研究的费用大约210万美元。
芬兰的核废物管理计划开始于1983年,1987年《核能法案》把最终处置作为一个方案,并且在贸易与工业部建立了废物管理基金。1994年该法案的修正案规定核废物全部在芬兰处理。反应堆退役分别由两个电力公司负责,每5年更新计划一次。核废物在最终处置前仍由电力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