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严重核事故发生后,公众如何自我保护?
答:一旦发生核事故,公众首先应避免紧张恐慌情绪,及时收听广播或收看电视,尽可能随时获取政府部门有关的决定和通知,了解核事故的处理进程,切不可轻信谣言和小道消息。
其次是在有可能发生放射性污染的情况下,尽量停留在室内进行隐蔽,同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例如关好门窗和通风设备,注意接收当地政府发布的信息,配合政府随时准备有序撤离。
根据核事故的严重程度,我们将核事故应急状态分为4级,即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和场外应急(“场”指核电厂区域)。
启动场外应急时说明事故中的辐射后果有超出场区范围的可能性。当核设施发生事故导致场外应急时,设施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在大气中形成烟羽。根据释放量和当时的气象条件作出评估后,地区核事故应急机构根据评估及时发出警报,公众遵照指挥躲在屋内关好门窗或场外疏散远离事故场所,躲开放射性烟羽,保护自己免受或少受放射性危害。
问:在核电厂工作,员工的寿命会受影响吗?
答:核电厂在设计、建造及运行阶段均考虑了将正常运行状态下场区的辐射水平控制在国家规定限值以下,对人体健康不会有影响。依据有关法规、标准和安全运行的要求,对有可能接触到放射性的工作人员,核电厂还采取了特殊的保护措施,比如要求定期开展辐射防护培训使员工持证上岗,为员工配备防辐射工具,对个人剂量实施监测并设立监测档案,为员工实施职业健康管理等措施,并从建立制度、日常管理、定期监控等层面确保这些措施的有效落实,以保证放射性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现行的国标规定:放射性工作人员在任何一年的剂量限值为20毫希沃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关注的核电站工作人员每 年接受到的辐射剂量情况究竟如何呢?取一些核电厂员工2013年人均有效剂量的监测数据:秦山核电厂人均为0.281毫希沃特;大亚湾核电厂人均为0.549毫希沃特;秦山二期人均为0.385毫希沃特;田湾核电厂人均为0.177毫希沃特。
可见,我国核电厂员工年人均有效剂量均远远低于辐射安全规定限值,员工的健康是有保障的。
问:核电厂会不会影响周围居民的健康?
答:核电站对周围居民的健康与周边环境可能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放射性物质的排放。放射性物质排放是评价核电站安全性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为放射性物质的排放制定了限值,并且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严格监督,这保证了核电站只有极少量的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放射性物质会被排入环境,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在核电站周围建立核电与地方两套辐射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周围环境的辐射水平,及时向公众发布核电站周围环境监测结果。以安全稳定运行了30年的秦山核电基地为例,秦山地区历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环境辐射剂量率仍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排放的放射性物质对周围公众造成的最大个人年有效剂量当量仅占国家限值的0.2%,三废排放量远远低于国家标准,核电站运行以来对周围辐射环境未产生可察觉影响。目前,海盐是浙江省空气质量最好的县级城市之一。海盐人均期望寿命已经达到80岁,超过浙江省平均水平。嘉兴市卫生部门从1991年至2001年,用10年时间跟踪监测新出生婴儿,监测数据表明,海盐县婴儿平均出生畸形率低于嘉兴市全市同期水平。
总而言之,从放射性废物排放水平、外围环境介质分析放射性水平、当地公众的额外计量和当地公众死亡原因调查等多方面分析,应该说核电站在正常的运行工况下所产生的辐射剂量对人们并不构成任何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