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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能法等提上日程 核电明年不再裸奔?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发表于:2015-04-28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核电“十三五”规划制定后,国防科工局党组成员王承文近日透露,《原子能法》已上报国务院,力争今年内通过审议。

昨日(4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早在去年底,《原子能法》已经上报国务院,今年初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征求多家单位意见,2月末又分别委托中国核学会、中国法学会召开专家委员会。

有业内人士预计,如果下半年能够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最快可在2016年出台。

此外,《核安保条例》、《核安全法》等多部核电领域的法律法规也被提上议事日程。此前,随着核电重启,核电规模建设和核安全运营已成为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方针。业内人士呼吁核领域立法应全面启动。

中国核电裸奔三十年

《原子能法》立法工作于1984年开始,但由于牵涉部门较多、法律条款面广,部门之间意见分歧较大无法形成共识。随着机构设置的不断改革,国内核工业管理体制不断变化,导致目前仍未出台,被业界戏称“中国核电裸奔三十年”。

去年4月25日,国防科工局在北京组织召开《原子能法》立法工作座谈会。去年底,《原子能法》正式报送国务院,并于今年初征求了多家单位意见;2月27日,中国核学会在中核集团总部召开《原子能法》草案专家研讨会,紧接着中国法学会也召开了相应的研讨会。

一位接近立法专家组成员的业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其在2月28日参与法学会的专家研讨,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会上指出,《原子能法》属于我国涉核法律法规体系的顶层设计,也是我国核能研究、开发和利用的基本法律制度。

据悉,当前的送审稿经过30年的酝酿、讨论和修改,全面概括了我国原子能事业各方面的现状,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已经具备了出台条件。但对最早2016年的出台时间,业内人士有一定分歧。

“我觉得目前出台还不具备条件,《原子能法》在我国的客体或者说对象都没搞清楚,从全世界看,制定并颁布《原子能法》也不是主流。”另一位核电法律人士认为,将《原子能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目前还有难度。

另据《中国能源报》引述国防科工局系统工程二司副司长任宏军的介绍,目前《原子能法(送审稿)》征求了多个部门意见并进行沟通,除与国家核安全局在核安全监管职责方面有分歧外,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目前能否顺利出台还要看国务院法制办的协调力度。

核领域立法节奏加快

虽然《原子能法》还存在争议,但作为核电领域的另一部大法—《核安全法》已经走在前面,包括安全目标、原则、部门分工、监管制度、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等内容。今年4月17日,国家核安全局透露,《核安全法》提请审议时间预计将比原计划提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目前《核安全法》已经计划明年审议。业内预计,《核安全法》年底前将正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2016年上半年修改完善,最快2016年下半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目前,《核安全法》是技术立法还是价值立法?如果作为一般民事立法,单独对核立法实在没必要,核的特殊就在于如果大家需要享受核带来的特殊利益,就需要全社会共同承担风险和损失。”上述核电法律人士认为,对于核设施运营单位,若要其独自承担核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损失,既不现实也不公平。

今年以来,核电立法活动就接连不断,除了上述两部基本法律外,《核安保条例》和《核电管理条例》也迎来新进展。

早在1月8日,国防科工局所属的国家核安保中心赴中国广核集团就《核安保条例》草案进行现场调研。3月12日,国家能源局在北京中核集团组织召开《核电管理条例(送审稿)》行政许可论证暨专家审查会。这也是该条例自2008年10月由国家能源局启动起草工作后,拟向国务院法制办报送的前奏,该条例一项主要任务明确核电业主资质。若设定业主资质,就意味着只要符合要求就可成为核电业主,有利打破垄断局面。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核电管理条例》已在报送国务院法制办路上,《核安保条例》已出台草案,尚待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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