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8日在莫斯科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倡导合作共赢的联合声明》。
双方将采取协调一致、有针对性的举措,在以下领域发掘两国务实合作潜力:
保持双边经贸合作稳定发展势头,在扩大双边贸易额的同时逐步改善双边贸易结构,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
进一步扩大投资合作规模,加快推进高铁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能源、矿产、林业、加工制造业和服务业等领域的重大投资合作项目。
继续推动在双边贸易、相互投资、信贷领域中使用本币结算,扩大在贸易和项目融资、支付服务领域的合作。
巩固中俄全面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深化石油领域全面合作,按计划推进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建设,确保按时建成投产。积极推进并争取尽快完成中俄西线天然气项目谈判,加强燃料-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等合作,务实推进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合作项目,推动能源装备研发生产的技术交流与生产合作,加强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战略合作。
在落实《2013-2017年中俄航天合作大纲》方面密切合作,特别是火箭发动机、电子元器件、卫星导航、对地观测、月球研究和开发及深空探测等优先方向。
推进远程宽体客机、重型直升机等民用航空制造领域重点项目合作。加强通信与信息技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推动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俄方欢迎中方参与俄罗斯远东跨越式开发区项目。
加快同江—下列宁斯阔耶口岸铁路桥、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口岸公路桥等跨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使用俄远东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中俄陆海联运方面加强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8日在莫斯科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以下简称“双方”),确认将深化两国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促进欧亚地区及全世界平衡和谐发展。
俄方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愿与中方密切合作,推动落实该倡议。
中方支持俄方积极推进欧亚经济联盟框架内一体化进程,并将启动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方面的协议谈判。
双方将共同协商,努力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相对接,确保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维护地区和平与发展。双方将秉持透明、相互尊重、平等、各种一体化机制相互补充、向亚洲和欧洲各有关方开放等原则,通过双边和多边机制,特别是上海合作组织平台开展合作。
为推动实现上述目标,双方将在以下优先领域采取步骤推动地区合作:
扩大投资贸易合作,优化贸易结构,为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培育新的增长点。
促进相互投资便利化和产能合作,实施大型投资合作项目,共同打造产业园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
在物流、交通基础设施、多式联运等领域加强互联互通,实施基础设施共同开发项目,以扩大并优化区域生产网络。
在条件成熟的领域建立贸易便利化机制,在有共同利益的领域制订共同措施,协调并兼容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经贸等领域政策。研究推动建立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自贸区这一长期目标。
为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促进扩大贸易、直接投资和贷款领域的本币结算,实现货币互换,深化在出口信贷、保险、项目和贸易融资、银行卡领域的合作。
通过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等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合作。
推动区域和全球多边合作,以实现和谐发展,扩大国际贸易,在全球贸易和投资管理方面形成并推广符合时代要求的有效规则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