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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伊方核电站3号机组通过安全标准审查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发表于:2015-05-22 | 来源:中新网

据日媒报道,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在5月20日的例会上通过了四国电力公司伊方核电站3号机组(位于爱媛县)“符合核电站新安全标准”的“审查书”草案。这意味着该机组事实上在作为重启前提的审查中合格。

日媒称,此次审查工作根据以福岛核事故为教训强化严重事故及地震、海啸对策的新安全标准展开,伊方核电站3号机组成为第三个合格案例,前两例分别是九州电力川内核电站1、2号机组(鹿儿岛县)和关西电力高滨核电站3、4号机(福井县)。这些反应堆的型号都是不同于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加压型轻水反应堆,比较容易应对新安全标准。

据悉,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将21日至30日面向公众征集科学和技术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制成审查书,因此正式的审查合格结果将于夏季发出。

今后要想重启,不仅要有相关设备详细设计方案的“工程计划”及规定核电站运用规范的“保安规定”相关许可,还需要有当地的同意。伊方核电站3号机组可能最早会在今年冬季以后重启。四国电力希望在年底之前重启。

据了解,四国电力于2013年7月新安全标准生效当天申请接受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对用地北侧“中央构造线断层带”的评估等地震对策相关讨论陷入长期化。根据规制委指出的事项,四国电力今年4月提交了审查申请的书面补充材料。

对此,日本原子能规制委根据新安全标准开展了对15个核电站24座机组的审查工作,其中包括伊方核电站3号机组。委员长田中俊一表示:“(规制委与四国电力)进行了相当严肃的长期交涉,之后汇总出这样的审查结果。对于工程计划也想进行认真审查。”

关键词: 核电 日本 核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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