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电力公司29日正式宣布,福岛核事故损害赔偿的估算总额增加9501亿日元,约达7.0753万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575亿元)。此前政府修改福岛重建指针,提出了疏散者精神赔偿支付的结束期限等,因此东电预估的赔偿金总额得以确定。东电已向原子能损害赔偿和反应堆报废等支援机构申请了增加部分的追加支援。
东电预计最快或在7月上旬获得经济产业省的批准,将于近期修改的重建计划(新综合特别事业计划)中会写进相关内容。如果赔偿期限结束后出现营业损失或未能按照政府目标解除疏散指示,赔偿总额则可能进一步增大。
东电根据对疏散者的精神赔偿及工商行业营业损失赔偿的支付期限进行计算,并追加了约3140亿日元。此外关于去污费用,考虑到实施去污的区域有所扩大,故增加了约5230亿日元。由于出货限制和形象受损等的计算期间延长导致费用增加,因此还加算了约1130亿日元的赔偿金额。
东电根据《原子能损害赔偿法》,除上述机构外还接受了政府1889亿日元的援助。如果申请获得批准,从上述机构获得的援助金额将达到6.8864万亿日元。